【转】元朝一奇案,女子哺乳遭孩子激烈拒绝,县令说出残酷真相
孩子,你如今二十四岁,二十四年来,我白天也想念你,黑夜也想念你,我气不过人家有儿子,我自己儿子却给天杀的贼子偷去了。我……我只好去偷人家的儿子。可是……可是……别人的儿子,哪有自己亲生的好?——《天龙八部》
喜欢读金庸的人都对叶二娘这个人物很熟悉,最早金庸笔下的叶二娘想念自己的孩子成痴成魔,她便偷别人家的孩子玩儿,之后会把孩子杀掉。不过后来为了减少叶二娘的杀戮,金庸修订后改成会把孩子送到别人家去养。而在冯梦龙笔下有一个故事,书中的妇人要狠毒太多。
在元代有这样一个故事,当时在如今江浙一带有一个叫乌程县的地方,当地县令于文博就遇到这样一个奇案。当时有村民在小树林里发现了一具烧焦了的婴儿尸体,于是立刻到衙门报案。在当时这种事情绝对算得上是恶性事件,于是于博文立刻与报案人赶往发现尸体的小树林。
到了现场之后,果然有一具烧焦的婴儿尸体在地上,当时县令看到这个场景也是非常的震惊,是什么人会对一个不满两个月的孩子下如此毒手?为了给乡亲们一个交代,于博文也是下令彻查此案,一个是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再者他也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管辖地。锁定张家当家主母
于博文先是安排人查阅近2个月的出生人口,调查发现近期只有富商张甲家有此嫌疑,别看张甲现在有钱,曾经他也是穷困潦倒,他和妻子王氏两人白手起家挣下家业,但是王氏却不能生育。张甲苦于家产无人继承,便没有经过妇人允许在外面娶了一个外氏小妾,并且两人还生了个儿子。
在孩子出生之后,张甲娶外氏的事情被王氏知道,王氏本就善妒泼辣,背着跑到外氏小妾那里把孩子抢走。之后张甲回家后,王氏把事情告诉张甲,因为王氏和自己是患难夫妻,而且王氏一直都很强势,张甲见还抱回家中,至于小妾他也不是很在意,就随王氏的意还由王氏抚养。不过因为孩子哭闹影响王氏休息,王氏怒上心头将孩子摔死,后将烧焦的婴儿尸体埋到小树林。生母对此毫不知情
于博文命人带王氏过堂,审问过程中王氏一再否认,并且还把丈夫和小妾生的孩子带到公堂之上以洗脱嫌疑。围观的乡民都觉得王氏没有嫌疑,但是于博文并不这样认为,于是他将孩子的生母叫来,孩子在公堂上啼哭,孩子生母喂奶孩子非但不吃,还会躲闪这也引起了人们的怀疑。
于博文多次询问王氏案情,但王氏都矢口否认,就连孩子不吃生母的奶水,王氏也振振有词,说孩子离开生母太久,已经生疏了所以才不吃的。直到于博文让王氏的邻居上堂,一切才真相大白,王氏抱来的孩子不吃小妾的奶,但是对邻居的奶水却来者不拒,原来王氏抱来的孩子是邻居所生。总结
当日,王氏失手将孩子摔死,她怕丈夫发怒,于是就从邻居家花好多钱买了个人孩子回来,谎称是张甲和小妾的孩子,而且王氏不允许小妾出门来看孩子,所以这个事情就瞒住了。不过野狗将王氏偷埋的孩子翻出来,这才揭开了王氏恶毒的真面目。
最终王氏伏法,张甲也落得个妻离子散的悲惨下场,最可怜的还是那个小妾,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抢走,就连孩子被杀死自己都不知道,真真是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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