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忆赤峰”系列之十一:有女夭夭称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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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在东汉刘熙《释名·释乐器》中称:“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琵琶,初名批把,为弹拨乐器,因演奏方式而得名,为契丹族的传统乐器。1989年8月,在巴林左旗杨家营子镇石匠沟村一“大契丹国夫人萧氏墓”中出土了伎乐画像石,其上绘有曲项四弦琵琶,横置在乐伎胸前。
契丹家住云沙中
孤稳压帕女古靴,
菩萨唤作耨斡磨。
上面的这两句话读起来是不是感觉怪怪的,似通非通。而当有人告诉您,它们是契丹语,出自辽王鼎的《焚椒录》,也就不足为奇了。我们都知道,辽代笔记体小说《焚椒录》具有重要的文学价值和史学价值,作者王鼎。王鼎,字虚中,涿州(现河北涿县)人,辽道宗耶律洪基清宁五年(1059年)擢进士第。在他生前曾逢“十香词”冤案的发生,而后据萧观音之死的经过著作《焚椒录》一书。“孤稳压帕女古靴,菩萨唤作耨斡磨”在原文中是这样说的:“宫中为(懿德皇后)语曰::‘孤稳压帕女古靴,菩萨唤作耨斡磨。’盖言以玉饰首,以金饰足,以观音作皇后也。”据《辽史·国语解》:“孤稳,玉也。”“女古”亦契丹语音译,意为“金”。另据《辽史·营卫志上》:“女古斡鲁朵,圣宗置,是为兴圣宫,金曰‘女古’。”这表明,在大辽契丹帝国时期,皇族们以玉饰首,以金饰足,不同于中原汉家宫中的妆束样式。其中的“观音”即指辽道宗耶律洪基的懿德皇后萧观音,也就是《焚椒录》中的“女一号”。
上面的这两句契丹话还告诉我们这样一个现象,当一个古老民族的语言文字随着这个古老民族而逝时,其文化内涵也就过眼云烟了。时至今日,对于契丹这个民族的了解,我们还只能是“瞎子摸象”般的只知一而不知二呀。那么,一千多年以前的赤峰地区到底是啥样呢?下面的这首名为《契丹风土歌》的诗再一次给出了答案:
契丹家住云沙中,耆车如水马若龙。
春来草色一万里,芍药牡丹相间红。
大胡牵车小胡舞,弹胡琵琶调胡女。
一春浪荡不归家,自有穹庐障风雨。
平沙软草天鹅肥,胡儿千骑晓打围。
阜旗低昂围渐急,惊作羊角凌空飞。
海东健鹘健如许,鞴上风生看一举。
万里追奔未可知,划见纷纷落毛羽。
平章俊味天下无,年年海上驱群胡。
一鹅先得金百两,天使走送贤王庐。
天鹅之飞铁为翼,射生小儿空看得。
腹中惊怪有新姜,元是江南经宿食。
这首《契丹风土歌》的作者姓姜名夔,生于1154年,卒于1221年,字尧章,号白石道人,汉族,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史载,姜夔为南宋时的文学家、音乐家,有《白石道人诗集》《白石道人歌曲》《续书谱》《绛帖平》等书传世。而《契丹风土歌》即出自《白石道人诗集》,题下还有一段注解:“都下闻萧总管自说其风土如此。”这说明,姜夔根据萧总管的描述而作此诗。但这位“萧总管”又是何人呢?现在只能推断出这是一位姓萧的总管。而且,从其姓氏上看,应为契丹后族之人。
姜夔的这首诗主要描述了契丹人在春季时的生活,绿草、鲜花、歌舞、毡帐,以及打猎时的场景:天鹅的飞窜,海东青之疾速直追,贵族们争猎头鹅以获得皇帝的青睐与奖励等,表现得淋漓尽致。契丹人吃鹅肉和鱼肉,鹅是天鹅,鱼是十几斤、几十斤乃至上百斤重的鲟鳇鱼。《辽史》载:“皇帝正月上旬起牙帐,约六十日方至。天鹅未至,卓帐冰上,凿冰取鱼。冰泮,乃纵鹰鹘捕鹅雁。晨出暮归,从事弋猎。”并举行盛大的头鱼宴和头鹅宴。契丹北部有妪厥律(乌古部),“地苦寒,水出大鱼,契丹仰食。”这就是说,契丹人吃鱼除自捕外,还依靠属地产鱼的乌古部人输送。
在这首诗中,作者还告诉我们,契丹还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其喜欢琵琶演奏。在东汉刘熙《释名·释乐器》中称:“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琵琶,初名批把,为弹拨乐器,因演奏方式而得名,为契丹族的传统乐器。1989年8月,在巴林左旗杨家营子镇石匠沟村一“大契丹国夫人萧氏墓”中出土了伎乐画像石,其上绘有曲项四弦琵琶,横置在乐伎胸前。
腥膻肴膳尝皆遍
契丹族乃游牧民族,除发展畜牧业外,射猎飞禽走兽以供食用,是其早期的主要谋生手段,肉类是契丹人餐桌上须臾不可离的主食。正如辽太祖的皇后述律平所说:“吾有西楼羊马之富,其乐不可胜穷也。”“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纵马于野,驰兵于民。”
夷俗华风事事违,矫情随物动非宜。
腥膻肴膳尝皆遍,繁促声音听自悲。
沙昧目看朱似碧,火熏衣染素成缁。
退之南食犹成咏,若到穷荒更费辞。
此诗为《虏中纪事》,作者即宋代大名人苏颂。他在诗前还写了这样一段话:“契丹饮食、风物皆异于中华。行人颇以为苦。纪事书呈同事阁下。”其用意可想而知了。在那时候,大辽契丹朝廷对待北宋使臣非常的热情,摆出的“国宴”是“全肉席”。比如宋使路振曾到达过大辽契丹帝国之南京(今北京),受到了当地官员的热情款待:“……文木器盛虏食,先荐骆糜,用杓而啖焉。熊肪、羊豚、雉兔之肉为濡肉,牛鹿雁鹜、熊貉之肉为腊肉,割之令方正,杂置大盘中,二胡雏衣鲜洁衣,持悦巾,执刀匕,扁割诸肉,以啖汉使。”这段文字提到的“契丹国宴”包括以下动物:羊、牛、兔、鹿、熊、狐狸、大雁、野鸡、野鸭、骆驼。而且肉的烹饪加工方式也多种多样:骆驼肉做成肉羹;野鸡、兔、羊、猪、熊肉做成濡肉,即煮熟煮烂的肉;牛、鹿、大雁、野鸭、狐狸等肉做成腊肉,即用盐腌制、烘烤的干肉。契丹人不仅用腊肉招待外宾,还将这种契丹美食列入为北宋皇帝祝贺生日的礼单之中,宋帝欣然而受。北方腊肉的做法,应始于辽代。契丹人还有一种轻易不示人的“极品美食”:貔狸肉。貔狸即我国北方的黄鼠,形如鼠而大,穴居,食谷粱,嗜肉。据陆游记述,貔狸肉肥,切成小块入沸水即烂,北人谓之“珍味”。这种被契丹人视为“珍膳”的貔狸肉,“味如豚肉而脆”。契丹人对貔狸肉情有独钟,穴地取之,竟以“牛乳”喂养,公相以下级别“皆不得尝”,并“置官守其处,人不得擅取也”。因貔狸肉“味极肥美,北朝恒为玉食以献”。具体而言,貔狸肉除作为贡品外,只有在招待外邦使臣时,才拿出来宴飨贵宾,足见稀珍。契丹大队人马出行,军粮不够也不愁,靠打猎即可维系温饱,如天赞三年(924年)十月,“猎寓乐山,获野兽数千,以充军食。”
与中原汉人不同的还有,契丹人很少养猪,以致来自中原的汉使赴契丹,经常为吃不到猪肉犯愁。据宋韩元吉所著的《桐阴旧话》载:“(韩)缜使北,入境深,必索猪肉及胃脏,疲于奔命,盖燕北产羊不畜猪,固以困之也。”
冬月时,向阳食;
夏月时,向阴食;
我若射猎时,使我多得猪鹿。
上面这段颇有地方风格的话叫《焚骨咒》,听起来有些毛骨悚然,却是契丹族最早的丧葬习俗之一。据《北史》记载:契丹人死后,“以其尸置于山树之上,经三年后,乃收其骨而焚之”。《五代史》记载:“契丹居丧,以不哭为勇。载其尸深山,置大木上,后三岁,往取其骨,焚之,酹而咒曰……”这种丧葬形式属于风葬中的树葬,契丹人信奉萨满教,认为人死后会升天,将死者置于山顶的高树上可以与天更加接近。他们还相信人在死后还有灵魂存在,比生前的能力还要强大。所以,他们会在焚烧亲人尸骨时会进行祈祷,祈祷死者在冬天和夏天能够找到一个好地方,认为死者也要像在人间时那样,需要很多食物。生者更希望死者能够在冥冥之中保护他们的家族,能够在射猎时得到更多的猎物。
有女夭夭称细娘
02
有女夭夭称细娘,真珠螺髻面涂黄。
华人怪见疑为瘴,墨吏矜夸是佛妆。
这首七言诗的作者正是此前文章多次提到了宋人彭汝励,出自他的《鄱阳集》,题目也挺长,叫《妇人面涂黄而吏告以为瘴疾问云谓佛妆也》。契丹人将漂亮的女子称作“细娘”,听起来如同现在的“小姐姐”或“美女”。她们在发髻上缠绕上珍珠作为装饰,脸上涂成黄色。中原汉人见到这样的妆容非常的奇怪,以为得了什么奇怪的病。大辽契丹的文官们却十分矜持地告诉他们,这是“佛妆”。“佛妆”是契丹妇女在冬天为防止寒风对皮肤的伤害,制作出了一种面膜,涂在脸上,经冬不洗。到了春天,天气暖和了,风沙小了,再洗去“佛妆”,面色白嫩,显然具有护肤养颜外加面罩之双重功效。实际上,这种妆容方法在中原也曾出现过。
另据史料载,“花黄”又称“额黄”、“鹅黄”、“鸭黄”、“约黄”等,是把金黄色的纸剪成各式装修图样贴在额间,或是在额间涂上黄色。这种化妆方法起源于秦朝,于南北朝时开始盛行。那时候,佛教盛行,爱美求新的女性从涂金的佛像上受到启示,将脑门涂成黄色,渐成风气。在南朝梁简文帝萧纲的《美人篇》中有“约黄能效月,裁金巧作星”的记载。到了唐朝时,额黄愈加盛行,如卢照邻诗:“片片行云著蝉鬓,纤纤初月上鸭黄”;皮日休诗:“半垂金粉怎么似,静婉临溪照额黄”;郑史诗:“独爱铅华薄薄妆,更兼衣着又鹅黄”。通过五代到宋代时,额黄仍然在盛行,宋人张芸叟《使辽录》中说:“胡妇以黄物涂面如金,谓之佛妆。”但这种潮流并未在中原汉地大范围地盛行,却留下了上面那个有趣的故事。宋人彭汝砺的《鄱阳集》中说,其时有个女性面色发黄,北宋官吏见到了,以为得了瘴气病,没想到这个女性安然地说,不过是“佛妆”罢了,一众惊诧。
传说,南北朝刘宋时定都南京,宋武帝刘裕的女儿寿阳公主生得非常的美貌。有一天,她在宫里玩累了,便躺卧于宫廷的檐下休息。当时正逢梅花怒放,一阵风儿吹过,梅花片片飞落,有几瓣梅花恰巧落在这位公主的脑门上。梅花渍染,留下斑斑花痕,寿阳公主被衬得愈加娇柔妩媚,宫女们见状都不由得惊呼起来。从此,爱美的寿阳公主便经常将梅花贴在前额,以此作为装扮。于是,人们将寿阳公主的这种装扮称为“梅花妆”。这种妆容传到民间后,许多富家大户的女儿及歌伎舞女都纷纷争着仿效。但梅花是有季节性的,不能四季供人采摘,所以有人就又想出了一个法子,设法采集其他黄色的花粉制成粉料用以化妆,这种粉料便叫做“花黄”或“额花”。因为梅花妆的粉料是黄色的,加之选用这种妆饰的都是没出阁的女子,慢慢地“黄花闺女”一词便成了未婚少女的专有称谓了。还有一种说法是,菊花能傲霜耐寒,常用来比喻人的节操。所以,在闺女前面加上“黄花”二字,就阐明这个女子还没有成婚,而能坚持贞操。但以上的说法均系民间传说。据考证,贴花黄之风俗并非始于刘宋时期,在早于刘宋王朝的北朝民歌《木兰诗》中就有“对镜贴花黄”一句,诗中的花木兰是北魏一个一般民间女子,由此可见那时这种妆容已然很盛行了。
“诗忆赤峰”系列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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