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报表(一)
第一节 财务报表概述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附注。
财务报表的这些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1.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前提,也是会计确认、计量及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
2.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其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
3.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4.非持续经营是企业在极端情况下呈现的一种状态。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通常表明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
(1)企业已在当期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2)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3)企业已确定在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5.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时,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6.在非持续经营情况下,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其他财务报表。
项目在财务报表中是单独列报还是合并列报,应当依据重要性原则来判断。
1.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一般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存货、固定资产),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2.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一般可以合并列报,但是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原材料、在产品统称为存货)
3.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可能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4.无论是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规定的单独列报项目,还是其他具体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企业都应予以单独列报。
1.财务报表项目应当以总额列报,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即不得以净额列报,但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下列三种情况不属于抵销,可以以净额列示:
(1)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示,但具有重要性的除外。(如:汇兑收益和汇兑损失、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报)
(2)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3)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减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质的,不属于抵销。(具有偶然性,并非企业的主要业务)
(七)比较信息的列报(略)
(八)财务报表表首的列报要求(略)
(九)报告期间(略)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它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
1.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
2.高危行业企业如有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盈余公积”项目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期末余额。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分别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一)资产的流动性划分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特别提示】
并非所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流动资产,比如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12个月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应当划分为非流动资产(若衍生工具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则其流动性划分与上述处理相同)。
(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1.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2.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的,仍应划分为流动负债。
经营性负债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这些项目属于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使用的营运资金的一部分。
3.关于可转换债券负债成分的分类,负债在其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可通过发行权益进行清偿的条款与在资产负债表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例如,2015年12月1日,甲公司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债券2000万份,期限5年,到期前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按每张面值100元的债券转换10股的转股价格,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甲公司的普通股。
甲公司有可能在该批债券到期前(包括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予以清偿,但甲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该可转换债券的负债成分为流动负债还是非流动负债时,不应考虑转股导致的清偿情况,因此,该可转换债券的负债成分在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仍应当分类为非流动负债(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和情况)。
4.企业在判断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时,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影响需要特别加以考虑。
总的判断原则: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对债务流动和非流动的划分,应当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日有效的合同安排,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企业是否必须无条件清偿,而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即使是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的再融资、展期或提供宽限期等行为,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负债的流动性状况无关。具体而言: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有意图且有能力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但是,如果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企业能够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此项负债并不符合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企业的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应当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补充例题·多选题】(2017年)
2×16年末,甲公司与财务报表列报相关的事项如下:
(1)购买的国债将于2×17年5月到期;
(2)乙公司定制的产品尚在加工中,预计将于2×18年10月完工并交付乙公司;
(3)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将于2×17年11月到期兑付;
(4)向银行借入的款项将于2×17年6月到期。但甲公司可以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2×19年6月,甲公司预计将展期两年清偿该债务。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事项于2×16年末资产负债表列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为乙公司加工的定制产品作为流动资产列报
B.甲公司可自主展期的银行借款作为流动负债列报
C.甲公司持有的于2×17年5月到期的国债作为流动资产列报
D.甲公司发行的将于2×17年11月到期兑付的债券作为流动负债列报
【答案】ACD
【解析】甲公司有意图且有能力自主展期一年以上,属于非流动负债,选项B不正确。
三、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1)根据总账的科目余额填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短期借款”、“持有待售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库存股”、“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等项目,应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
【特别提示】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者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仍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列示,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2)有些项目则应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
①“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②“其他应收款”项目,需根据“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③“其他应付款”项目,需根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1)“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预收款项=应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预收账款所属明细科目贷方余额
(3)“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中填列;
(4)“其他债权投资”项目,应根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
①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②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5)“应交税费”项目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根据其余额性质在资产负债表进行列示。其中:
①“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②“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③“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6)“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①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应当根据应支付的职工薪酬负债流动性,对职工薪酬负债按照流动和非流动进行分类列报。
②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部分、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支付的部分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下“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中列示。
③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离职后福利中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净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下单独列示。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1)“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总账科目余额及“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2)“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部分后的金额填列;
(3)“应付债券”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总账科目余额扣除“应付债券”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部分后的金额填列;
(4)“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金额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持有待售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填列;
(2)“在建工程”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减“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固定资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扣减相关的累计折旧(摊销、折耗)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
①折旧(或摊销、折耗)年限(或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者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或摊销、折耗)的部分,仍在上述项目中列示,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长期应收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6)“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1)“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及“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债权投资”项目,应根据“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的相关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
①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②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5)“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应根据“合同资产”科目和“合同负债”科目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
①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应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②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6)“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及“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7)“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收回数后的金额,及“合同取得成本”科目和“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期末余额,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应的期末余额填列。
【补充例题·单选题】
甲公司2×14年12月31日有关科目余额如下:“发出商品”科目余额为1 250万元,“生产成本”科目余额为335万元,“原材料”科目余额为3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余额为2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为100万元,“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余额为600万元,“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余额为600万元,“委托加工物资”科目余额为200万元,“工程物资”科目余额为400万元。
则甲公司2×1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A.2 360
B.1 960
C.2 460
D.2 485
(二)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表中的“年初余额”栏通常根据上年末有关项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且与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相一致。
如果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年初余额”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