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酸电池的充放电方法和参数
密封铅酸电池在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但应进行补充充电。
补充充电应采取恒压限流充电方式,充电电压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
一般情况下补充充电的电压和充电时间如下:
单体电池电压(V)2.30充电时间24(h);单体电池电压(V)2.30~2.35充电时间12(h)。
上述充电时间适用于环境温度25℃,如环境温度降低则充电时间应延长;如环境温度升高则充电时间可缩短。
密封铅酸电池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充电:
(1)浮充电压有两只以上低于2.18V/只;(2)搁置不用时间超过三个月。
充电柊止的判断依据:
蓄电池的充电量一般不小于放出电量的1.2倍,当充电电流保持在1mA/AH左右不再下降时,视为充电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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