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曲用韵的认知
胡宁
按:拙文写于2012年,回避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案头文学与说唱艺术的区别。拙文发布旨在,全面辩证地看待问题,是学术探讨的意义所在。我们需要在探索中成长,刻舟求剑,蒙蔽的只是自己的双眼。探索与发现,批判性思维尤其重要。生活需要勇气,学术探讨更需要勇气。真理只属于勇于探索的人们!
众所周知:《洪武正韵》由明大学士倡编,明政府强制推行,历近三百年。其结果如何?随着明朝的灭亡,《洪武正韵》随之瓦解。诗韵重归平水韵,现在除非语言学专家,很少有人知道《洪武正韵》存在过。与此同期的《中原音韵》作为北曲曲韵从来就没有退出过历史舞台。一直延续至今。
我们不反对新韵的运用,更不反对说普通话。但是,对于被时代定格了的东西,加以改造,也就失去了原有的韵致。我们都知道,中华韵文只有在新文体出现时候,才会有配套的韵书逐渐产生。如同我们现代诗歌散文的用韵自然有配套的新韵为辅助,新韵用于新文体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中原音韵》用于新诗定然会被贻笑大方,笔者同样认为反之亦然。
有些学者认为,中华诗词和散曲应该与时俱进。是的,任何一种事物都在与时俱进,不管你愿不愿意接不接受,都不可避免地被时代浪潮所冲击。这种冲击应该是从内容上赋予中华韵文以新的生命,通俗叫法是“老瓶装新酒”而绝对不是破坏其原有的组织形式,若是破坏其原有的组织形式,也就称不上是“老瓶”,其结果只能是产生新的文体。如同:诗余,词余一般被沿革创造出来一样。但它们已经不再称诗而称词,不再称词而称曲了。同时,相关的词韵,曲韵也随之产生而被运用。
有些学者认为韵不是格律,韵应该同现代用语习惯相和谐。这种想法的出发点是不错的。但是大家是否忘了,格律本身与当今文学艺术形式相悖离,而曲学中南曲本身就是四声谐律,入声是其格律的组织部分。包括词中一些词牌也有是由入声谐律的,这也是词韵保留入声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戏曲中的地方戏更为明显,若是统一用韵,都用大家能听懂的普通话来说唱,还有特色吗?还叫地方戏吗?若您恰巧是它的票友,您能答应吗?我们要继承和保护的文化遗产,都失去了原有特色,我们要为之努力什么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际间的交流日益增强,世界各国都面临着国语与世界流通语言的协调问题。也许千年以后,世界文字和语言会达到统一。各个国家的本国语言就如同现今我国的许多地方或民族的语言、古罗马的拉丁语、犹太人的希伯来语一样被外来语替代。如何保存历史文化,就如同我们在保护大熊猫一样的艰难。保护大熊猫是我们在保护自然界的一个物种,提倡古典韵文用韵正位原始用韵,同样是在维护古典文学的完整性。试想一下,若是英语被定为世界通用语言,为了顺应潮流,我们就拿英语来写中华韵文,这行得通吗?那还能叫中华韵文吗?这只能说明:流通语言不能替代特色语言和艺术语言。再如:元曲中的南曲和北曲若统一用韵,还多此一举区分什么南北曲,都叫曲岂不是简单明了?既然挚爱她就尊重她吧!
2012年6月22日于庐州芳尊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