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你的陋习,影响三轮车对社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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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珍爱生命!

近年来,电动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由于骑行方便、绿色节能,深受广大市民青睐。但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一、酒驾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喝了酒只有开四轮以上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才有资格构成“醉驾”。喝酒骑电动三轮车,没事。如果还有这种想法,你要改改了。

1、贵州黔西县消防大队接报警到称:位于黔西县驮煤河小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被困。接到报警后,贵州黔西消防立即出动1辆抢险救援车、7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三轮车追尾撞上一辆货车,三轮车车顶已被货车尾部挤压变形,三轮车驾驶员身受重伤,已昏迷不醒。

1、3月20日,封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醉驾”案。被告人叫吕棉,封丘县农民。2016年8月20日晚,吕棉醉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行至封丘县应举镇大村向北转弯时,与刘勇驾驶的豫G55×××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吕棉及电动三轮车乘车人吕某受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棉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吕棉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其行为符合坦白的法律构成要件,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二、非法改装、非法超载

一辆三轮车数下来加上驾驶员在内男女老幼一共载了10个人,这一幕民警看到都吓一跳,三轮车上有坐着的有站着的,其中还有两名妇女背上还背有小孩,安全隐患巨大,一旦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看得民警都捏了把汗。

为了方便装载重货,进行非法改装,把车箱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在车架上加上木板,四周分别用木条固定,再拉起橡皮筋将车围起来,让人坐在上,稳定性极差,一旦车子驶出路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生命只有一次,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生命只有一次,厂商和经销商在进行销售的时候适当的对消费者进行安全教育,做一些法律常识的普及,这样不仅可以增加销量,万一有效了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让善念永存!只有消费者合理合法的使用电动三轮车,才能使我们的行业早日结束动荡,携力营造出和谐强劲的行业前!

本期编辑:Su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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