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绍昆浅释瞑眩现象
《尚书》记载:“若药弗瞑眩,厥疾不瘳”。病人服药后,如果没有出现反常的现象,是治不好顽疾的。说明瞑眩现象,其实是件好事,是疾病治愈的先兆。《皇汉医学》为什么一开篇就讲瞑眩现象呢?方证相对应但却出现瞑眩现象,应是我们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假如不了解这是瞑眩佳兆,反而改道换辙,那就容易前功尽弃。岳美中曾经说过,凡服非吐下剂而出现吐下,且吐下后病情好转或痊愈者,皆是瞑眩之象。并明确指出:“深痼之疾,服药中病则瞑眩,瞑眩愈剧,奏效愈宏。”
瞑眩比较常见的现象有:吐、泻、鼻子出血、颤抖、出汗、头晕、眼花、烦躁等。如果镇吐的药吃下去反而吐,止泻的药吃下去反而泻,这可能就是瞑眩现象。瞑眩现象不一定发生在服药后的当天,病人服药数天后,也有可能出现瞑眩现象。不要把药物中毒、误治后出现的症状误认为是瞑眩现象。病人吃了药以后,出现一些异常现象,这种现象过后,如果症状好转,那这就是瞑眩现象;如果症状继续恶化,就不是瞑眩现象。
针药结合可能会出现瞑眩现象。虽然我们事先也不知道,到底服药或针灸后会不会出现瞑眩现象,但临床中,医生最好预先告诉病人,假如吃了药或者针灸以后,出现了一种反常的现象,比如疼痛加重、腹泻、呕吐等现象,不要害怕,这是疾病向愈的征兆。在临床上,方证辨证治好疾病,有时要经历瞑眩的过程,经方医生应该事先心里有数,不要被突然出现的瞑眩现象乱了方寸,反而认为是误治。
笔者写过一篇文章,叫《<内经>反治法新探》,刊登在《南京中医学院学报》1991年03期上,就是思考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这篇文章里面,对瞑眩现象导致症状加剧和病情激化作了详细的解释。笔者认为,瞑眩现象的发生,是因为方证对应治疗后,促进了机体主体性反应,创造了能够充分显露主症的内环境,同时加强局部反馈信息,激活生理学上的“对抗系统”,促使正邪斗争由相持转向激化,当激化的时候,有的症状就会表现出来,就能动摇机体的病理稳态而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
有些病人吃了方证对应的药以后,原有症状好转,但又出现一个意想不到的、甚至比原有症状更严重的症状。临床医生要知道,这也是一种瞑眩反应。知道这些,会对自己有保护作用,否则可能会造成医患纠纷。
如笔者的一个案例:李某,33岁,因尿频、尿痛等病症使用四逆散合猪苓散治疗。服药后,原有症状改善,但继续服药出现了间歇性血尿,甚至肉眼血尿,有点像肾结石、泌尿道结石尿血症状。病人提出是否为用药不当造成损伤?但我们分析,用药方向是对的,而且治疗后临床症状也得到改善。所以,建议患者去做全面检查,检查后发现是膀胱癌。
还有一则:李某,女,45岁,胃中不适用半夏泻心汤治疗。服药后有效,遂守原方,2个月治疗后胃中不适消失,但是月经淋漓不止。因服药前从未有过此情况,病人坚持认为这是医疗事故,不依不饶。考虑再三,让她去做全面的检查,检查后发现是宫颈癌。
方证相对的治疗一方面能促进机体主体性反应,激活人体的生理对抗系统,动摇机体的病理稳态;另一方面能使患者一些潜在的病理现象提前出现,从而提前治疗,从某个角度来讲对病人是好的。所以作为临床医生,知道这种特别的瞑眩现象非常重要,否则这种意料之外的情况可能要归到医疗责任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