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之声】兴趣培养系列 (五)
冉乃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教育学会自我教育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首届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术部理事,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关心青少年教育协会副会长。长期从事青少年儿童、家庭教育、自我教育、发展心理和科研方法研究。2005年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5年获得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称号。2017、2018年获得家庭教育金推手奖。出版《生命教育课》《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等多本著作。
家长的负责+孩子的选择
有一个学者说过:人的发展,一生需要有四个老师。
第一个老师,不需要水平很高,但是很了解孩子,爱孩子,有热情,有浓厚的兴趣;(一般说,这个老师往往就是孩子的父母)
第二个老师是在某个学科、专业上具有高水平(例如学美术,就需要拜有高水平专业知识的人为师。)
第三个老师是该领域(全国,甚至世界)最高权威。
第四个老师就是自己。也就是说要有自己的创造,不再一味地跟随、模仿导师。
我最重视他说的第一个老师,也就是家长如何引导孩子正确处理兴趣小组的各种问题。
我认为,原则就是家长的负责与孩子的选择相结合。
孩子是未成熟主体,不能简单地完全放开,让孩子独自面对兴趣小组,而是应该家长首先负起责任,认真了解校外教育机构的教育思想和办学质量,进行选择。(最好听听参加过的家长、孩子的经验教训,不要只听机构自己的宣传),然后根据家长对孩子的了解,选择若干符合孩子个性要求和年龄特点的小组(家长把关),供孩子选择。
之所以要拿出一批兴趣小组让孩子自己选择,而不是家长拍板,就是要培养孩子的自主意识和自主能力,必须把选择权交给孩子。
如果孩子选择出现问题,家长可以和孩子讨论,如果孩子坚持,则要求孩子承担责任,最后可以通过实践证明孩子的选择是否正确。这也是一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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