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3 每日一税】《年底别只想着随机赠送礼品忘记涉税6个风险点》

【20201213   每日一税】

年底别只想着随机赠送礼品忘记涉税6个风险点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434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年底了,很多单位开展各种庆典、业务宣传和广告活动,会随机赠送本单位以外客人礼品。现将随机赠送礼品涉税处理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昨天傍晚,我家小区异常热闹。

走进一看,原来是某银行推荐办理信用卡,随机抽奖向办卡人发放礼品。李老师也去试了试,抽到一口亮晶晶的锅,很沉,质量应该很不错。

回家交给太太,太太给了口头表扬一次。

得了银行的礼品,想想不能白得,还是给银行说说赠送礼品的要缴哪些税吧——

一、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应按“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可能有老师会问,没有受赠人的身份信息,如何扣缴个税呢?

总局早就急纳税人之所急,明确了解决办法。

2020年起偶然所得新增“随机赠送礼品”所得项目,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可汇总申报。获奖人数较多且未获取纳税人真实的基础信息时,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相关材料需要依法留存备查。

提醒01:企业不扣缴个税,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13年第5号)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提醒02:如果企业不扣缴个税,会影响纳税信用评级。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

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扣除3分;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扣除11分。

提醒03: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为不含增值税价。

法规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第三条  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提醒04: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人承担的,应当倒算为含税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01】M银行向客户赠送礼品不含增值税价值300元,则税前所得为300/(1-20%)=375(元),个人所得税=375×20%=75(元)。

【例02】M银行向客户赠送礼品不含增值税价值300元。如果不倒算税前所得,缴纳个税=300×20%=60(元)。由于M银行给客户承担的个税税款60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增值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应按规定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采购礼品或自产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参考2010年11月01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答复。

 问:我公司为了开拓市场,采购了一些礼品(如模型、小工具、雨具等)送给参加订货会的客户。请问,购进礼品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企业所得税也应做视同销售处理。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提醒05: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发生视同销售情形,企业纳税调整了视同销售收入,千万别忘了纳税调整视同销售成本。

提醒06:企业随机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视同销售收入与成本产生差额;企业随机赠送的礼品是外购商品(服务),视同销售收入与成本相同,不会产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四、印花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需缴纳印花税。

祝@所有人 周末快乐!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在看”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在看”,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您的向导,而您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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