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孩子成老赖,法院判决已经照顾了孩子
这个事情猛一看,确实是比较滑稽的,一个9岁的孩子,就成了失信人,还被限制消费,这不是笑话吗?但稍微看一下这件事的具体情况,就会发现这么做其实也是合理的。
虽然孩子的父母已经没了,只剩下外公带着她生活,她父亲之前想要卖掉房子,已经收了买家的55万,却没有完成过户。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显然之前已经打了官司,买家要求按照原先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买卖过程。这也是合理的,毕竟他已经付了钱,这个钱不应该平白无故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孩子现在只有这一套房子,所以法院将这套房子判给了孩子,等于叫停了这桩房屋交易。那么最简单的逻辑就是,既然生意做不成了,就应该把钱退给买家。现在的问题就卡在这里,孩子的外公既不想把房子交给买家,也还不了钱。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当初孩子的父亲收的55万到哪里去了?现在似乎没有下落,不知道是孩子的父亲生前已经花完了,还是之后外公带着孩子,用了这笔钱?总之显然现在这笔钱没有下落了,而现在能够用于保全买家的债权的,实际上就只剩下了这桩房子。
这里的危险就在于,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外公如果和孩子过度消费并且负债,超过了这桩房子的价值,那么买家的债权就无法保全了,所以法院对孩子采取了限制消费的措施,避免突然出现大笔消费,将房子的价值全部转移。所以说,从目前已知的情况和法院的处理来看,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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