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有无教学能手列为乡村教师晋升正高级教师“硬杠杠”是教条主义

【平湖一柱 第1273期】

【核心提示】“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设置对农村教师是一件好事,但好事当落实,好事当办好,而不能用“不现实的条件”,以这样那样的借口,使其成为一张空头支票。那样的话,不仅无法激励农村教师长期、终身在农村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反而引发农村教师“中青年和老年教师”之间的矛盾对抗,让好事变成坏事!

今年是山东“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实施第一年,基层正高级教师也开始落实。

但真正实施起来,却是一波三折,不少地方农村教师申报正高级,是报上去,退回来,退回来,报上去,原因有多方面,但其中对荣誉的要求过高却是关键。

在《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中,对正高级教师的业务能力水平有这样一项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县级区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作为正高级教师,这项要求表面看来并不过分,但开头“任现职以来”却让其成为一个难度系数极高的动作。

其一,任现职以来,不少地方,比如像笔者所在市(县),2014年以后,根本就没再有过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之类“称号”的评选。虽然市里有人才递进工程的泰山名师评选,但因原来评选是“递进”的,只要你年轻时没有评选上“教学新星”,以后再优秀你也就没有了“递进”资格,而县级名师,从2009年以后就再也没有评过了。

这也就是说,正高级要求的这些荣誉称号,不要说老师们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达不到,就是达到也没用,因为多年来,各级根本就没有进行过这些项目的评选。

其二,正高级教师要求条件中还有一项是“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现实中,无论是上级相关部门还是学校,也都建有“青蓝工程”,要求师徒结对,老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

如此,情况下,当有各种荣誉称号评选、赛课活动的时候,老教师当然都是首推青年教师、徒弟去参加。特别是晋升上副高职称后,参加的活动相应就更少了,或者基本不参了,把机会都让给年轻人了。因此,各种证书当然也就少了。

而众所周知,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评选,最主要的就是看“荣誉堆积”,没有一定的“荣誉积累”,纵使你水平再高,能力再大,这些“称号”也不会空降到你的头上。

因此,当前的这个“任现职以来”要求,就是逼着师傅和徒弟争荣誉,争机会啊!如果这样的话,师傅还会真心带徒弟吗?还能将真经传给徒弟吗?团队精神还会存在吗?

当下,不少地方,农村教师晋升基层正高级,在“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县级区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一项的执行上,都直接定位成是否有县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没有三项其一,便视为不合格。我以为,这些做法都是机械的、教条的、没有完全理解省《指导标准》要求的内涵。

对农村老师、高级教师、特别是老高级教师来说,用这个“硬杠杠”划线,就让“基层正高级”沦为了镜中花,水中月,看起来很美,其实“够不到”“捞不着”……

《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原文是“任现职以来,获县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县级区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我以为,这项要求中的“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三项荣誉只是举了一个例子,后面还有一个“等”字,这个“等”字,的意思是说不仅限于这三项荣誉,有其他荣誉也可。而且,只要一名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在县级区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就有资格晋升为正高级。

更何况省《评审条件指导标准》文件名就是"指导标准",而没有说“硬性杠杠”。

“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设置对农村教师是一件好事,但好事当落实,好事当办好,而不能用“不现实的条件”,以这样那样的借口,使其成为一张空头支票。那样的话,不仅无法激励农村教师长期、终身在农村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反而引发农村教师“中青年和老年教师”之间的矛盾对抗,让好事变成坏事!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 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