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法识婚姻应期之十五
婚姻应期确实是个系统化工程,牵涉的面很宽,因素很多。
传统论婚姻应期的口诀很多,比如三合六合、天合地合、合了就要冲、冲了就要合等等。口诀,仅仅抓住了“作用关系往来”这种象上面的“动”。
传统论结婚时间的早晚,往往喜欢以配偶星出现在年月日时运限的早晚来看。实事这种看法也是很单一的只看表象。忽略了需要兼顾存在的肯定,双方平衡等各方面因素。
古人特别喜欢以合论婚姻应期,不至于。
女命:甲子 庚午 丙戌 丁酉
戊辰运的辰运,丁亥年结婚的。午火月火土强,日干是丙火。
日干坐下戌土,戌土在午月,就不是五阴土了,是埋金之土。丙戌日生人,如果是丙辰日,就更糟糕。丙戌当然也糟糕了,但不一样,庚金这有气的用神,落实在戌中,很好的,酉时也不错,都是论富贵的,但丙戌日,丁酉时,戌是埋金克水,对吉的因素就是一个否定的因素。
庚金酉金为什么能成为论富贵的因素?因为金能传导凉给土,土晦火。
午月戌土埋金,克水,这是规定的,不是戌土喜欢乐意如此。
戌土最喜欢酉来穿戌,辛金泄土。喜欢是喜欢,不代表不埋金。所以戌处对辛金是有伤害的,但是却又得到辛金泄的好处。
日太极里,固然有丙火坐墓弱的像,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戌虽然有收丙火之像,但是埋金克水,也算一个要命的作用。
作为戌,泄火,收火,都是一种从丙为出发点的得。但这个得又伤金伤水。
丙因为得戌泄,丙可以论富。丙因为可以肯定戌克水,丙又论无寿,无贵,车灾。
女命:甲子 庚午 丙戌 丁酉
天干动丙丁甲,与庚金对比,天干上,庚金有克,在地支里午戌,是金水有克有埋金,不管。虽然在月气上规定这种作用关系结果,但酉金子水庚金,包括戌中辛金,是吉的因素。吉的因素就是吉的因素,有此像必有此事,有此吉必然有此吉,既然有此吉,看都是什么因素。
子水是官星,子午一冲,食伤(施加者)不吉,子水官星,早年论存在,就算存在,子午一冲,两情不和,要走人的。
子午冲,是否定子水存在的,午中藏己土,在冲的作用下,否定子水存在。
但毕竟是庚午,所冲中有救。
子水,在戌这里,是克子水官星,家里面,配偶星主体在这受克,就有存在的问题。
官星落实来到夫妻宫火土克水,还是不吉。不吉,讲的食伤不吉,官星不吉。
不能只看半截,不能只看受伤者,不能只讲受伤者不吉,其实施加伤害者更不吉,这是容易被忽略的。受伤者不吉,施害者更不吉。
一个大原则是:只要阴阳不得平衡者,即是不吉。
女命:甲子 庚午 丙戌 丁酉
食伤星又是当令旺气,女命食伤旺,一定是否定官星的,不好。至于以后在外面酉金能肯定这个子水官星,那是酉金,论时间是晚,来源是在外。
酉金能穿戌土,能保证戌土对子水所克减力,酉金对这个人的存在是肯定的。
论存在个数。酉金时支处,能肯定水,这个地方,就该有个官星。运限上是晚。
对于酉金能肯定水,总以为是生水,这种,在理解上既不准确,也很害人。酉金能肯定水,是因为金能泄土,使得否定水的土减力。子水在年,仅仅是“出现得早”。出现早,不等于被肯定早。
肯定子水存在的,酉金在时,宫位体现时间是在时柱运限是晚。宫位体现来源,肯定的因素在外面。
命局是用戌土来克子水的,我就不盯着这子水看,就看戌土,戌土是克子水的,如果减力,对子水克的能力就要减少,这是太极看法。命局就是这种作用关系。
你要看一个存在,肯定其存在。很多人第一想法就是生生生。
殊不知,太极的对立面不能存在,被否定了。釜底抽薪,才是最正确的。
戊辰运,干支土运,而且是强土,戊土落实在辰中,很强。这运上,辰中的癸水官星出现,且是受克之像。受克是受克,这是作为存在上的一种作用关系,一种作用结果,但是他在,他动,当然他要起到作用的,要发生的。
它在,癸水在,在辰中,这个“在”,就显得很重要了,一般地,我们一看癸在辰中,在戊辰,以为被一棒子打得闷气了,无用了。殊不知,这个在,重要到天了。
在,被打死,被闷杀,都是一种被否定,都很可怕。但是,在,就有被救活有气的时候,比如庚戌年,辛丑年,庚申年之类的,还怕救不活吗?更何况,辰中还有乙木,木受水,照样可以把这个辰中是水解救出来。
女命:甲子 庚午 丙戌 丁酉
动应这戊土是命局里已经出现的日支戌里藏的戊土,在天干上出现了。戌,在大运上成立,而且这戊在大运上重新组合了一个像,成了一个太极,成了一个内容,跟辰组合了。
戊辰大运,仅仅从大运元素动应看,是忌神在动应。但是,不能忽视戊是夫妻宫戌的动应。大运支辰,其中藏癸,又是官星到位,而且,辰冲戌合酉,大运支会在作用关系之下引动夫妻宫,子女宫。
局中这个戌,被规定这个戊土状态,到大运上成立,开始发生,发生,落实在辰,那么就以辰来论戊土发生的作用和内容。
原命局夫妻宫的戌中藏戊土,这个戌在原局中被月令以及丙戌一柱规定,这个戊辰大运戊土发生,代表了戌成立,要作用和被作用。
作为大运发生的戊土,其组合上是与辰组合,是最紧密的太极,戊要落实在辰。
因为要落实在辰,就以辰来戊土发生的作用和内容,戊土落实在辰,无非是充当作用者和被作用者。
落实在辰,就可能克水,也可能被木所克。
落实在辰,就要与戌发生作用,也可能被金泄。当然也会被火肯定。
落实在辰,就要与酉发生作用,被酉金泄。
本身戌克子水,那落实在辰中呢?那是叫完全落实(土克水),这种作用关系,克子水的这种情况发生了。
子水癸水是什么?是局中已经出现的。子水官星,是在结婚证里的,跟你结婚的那个人在岁运上出现了。是以一个被否定,被制的方式出现的,这是局中本身有的固定像,不吉像,在岁运上又出现了,是一种不能结婚的像。
原局中夫妻宫戌克水,岁运成立。戊土落实在辰中同样克水。否定官星,则官星不能进行阴阳平衡。
但辰中官星与局中戌相冲,冲,戌中,辰中,所有因素都出现,都论发生。辰中本身有官,冲到戌,戌是夫妻宫,是家庭,那么也可以读做辰冲,其他因素当然都存在。我们只论这官星,辰中的癸水官星冲到家里面了,就是官星进家了。
刑冲合害,是打开地支藏干作用。辰中是有水被克,但在辰戌冲中,辰中有水对木的肯定,则可以克土。使夫妻宫食伤得吉。
辰酉合,也有金水肯定平衡火。
至于官星在这里严重受克,克了再走嘛,不着急。既然来了,来就来,走当然走,不管他。不管他什么时候走,我只看什么时候来。这步运有来的像,我们不考虑严重受克能不能来。
他已经冲,就是来了。来是来了,那么在这个地方局中规定的,作用关系上出现的状态,他仍然是这种状态。这种状态后面产生变化,或者他本身来了这个状态表示,这都是一个依据。
在这冲里,有官星被肯定的因素,即使不被肯定,来是一样的来,你有(规定的)肯定的因素,一定有他来,和他被肯定的这方面存在的内容。
戌中有个辛金,对土起泄的作用,并且在酉时,已经肯定了这种作用关系(外在肯定关系),有这种作用关系。
戌中有金泄土,见酉金,穿,金泄土在戌中这个固有关系,得到了外在因素的加持,这个关系就“肯定有”。
反过来,局中有酉金穿戌,也可以讲金泄土的关系,又肯定在了戌中。
局中假如有土克水,再见一个辰字,一个丑字,也可以讲这种关系被肯定了。是肯定了一种关系的达成。
当癸水官星确实来的时候,辛金是肯定癸水的,不管其他怎么反对,如同家庭,各种意见都有,我们讲的是当这官星进到你家的时候,家中人所有人的态度都表现出来,干支像损益法都可以清楚看到态度。只不过,不能把辰戌冲放在这个戌位来思考,那戌位可是日主自己的家,没嫁人前可能在父母家,那是往父母家去论,那这个辰土所带来的官星,往午火当令的这个地方一放,情况明朗。
月令为婚姻宫,反映家人包括朋友对婚姻的态度。
午火,官星到那里面,论妈妈在里面起什么态度,不好说,因为在辰中妈妈(木)态度不好说,她也有认可的一面,她要克土,考虑到女儿的情感什么,也希望女儿有一个男人,对不?因为克土在辰中,克土出水嘛。希望有个男人有这个像。
她(母亲木)本身怎样?木又生火,生比劫,是阻碍,表现阻碍的表现像,矛盾情况,常情判断。
木能生火,也能克土,究竟干了什么,要看组合。
庚金在局中有克和截脚像,庚金本身态度,对官星讲,本身是支持的。
金生水,就是财生官,是女命父亲对女婿的肯定。但,这仅仅是五行生克的规定,不等于生克的实质。
在戊辰运庚金已经是埋金像了,庚已经不能生水了,不能生水就是不能支持官星,从态度讲,庚金偏财星,反正是财星,不管偏财正财的,父亲态度,现在不生水,不表态。他要生水,是对官星肯定,现在不表态,他不生水,表示对官星也不支持,态度明朗的。
金生水,能生水,就是一种肯定。不能生,说表示不支持当然符合常情。如果从表象上讲,是父亲“不能肯定”,同样可以理解为“没态度”“不管事”。
只有金才能生水,泄土,不把土否定,官星在这地方就受克,有可能被否定,是客观存在的。因为有金,看金对日主来说是什么内容?为什么要把他留住?金是什么六亲?哪个六亲能把他留住,就是能支持了。不叫留住了。无限的内容。
因为金五行的和十神内容,都看出来日主为什么非要要辰中这个官星,因为酉戌一动,以戌和酉碰,他对官星的态度,对官星的心理的期盼是什么,都明朗。
官能对财吉,财也能对官吉,财官组合能对印吉,完全是因爽而吉。
这个时柱酉金是个重要因素,是子女宫,而戊辰大运引动的是食伤子女星合入子女宫。这是有奉子成婚的意思。
女命:甲子 庚午 丙戌 丁酉
所有命局,根本是什么状态?从心理到行为,到客观家庭现象,都可以通过这种作用关系,表达清楚。财星内容,当然是喜悦高兴,为了高兴,只不过把这个高兴的内容再讲深一点,引申而已。
(辰中)乙木印星与日主的食伤星交往,既然冲到戌,冲到家庭夫妻宫,只是生活的家庭的内容。
官星冲过来,冲到这位置上,只是说在这,出现了戌土,辰土,戊土透干,这个内容已经成了表象,已经成了成立,那就是戌成立。
戌不管好坏,是家庭,那么戊辰运就同居,有夫妻家庭生活的像,正常。在这作用关系里,局中庚金是一个落实因素,金是一个关键用神。
戌中辛金和时上酉中辛金,都是辛金,但不是一回事,时间顺序和动应位置上都有区别。
戌中本身有的辛金,和酉金来穿戌出现的这辛金因素,不是一个事情。
金是局中关键的动应用神,在午月是被火克的,那戌中辛金呢,是埋金,酉中辛金呢,是被午火克的,不一样的,两个作用方式不一样。
戌中辛金,能存在,但是被埋。因为有个土,这个金有,但没有功能,就是不能生水。
酉中辛,是被否定的,午火克金,但是酉金一旦自由,穿戌,生水,又有吉的功能。生起水来就自由多了。
金,都受火克,都需要水来出来相救应。或者火(自)弱,不去克金,这是命局里用神所需要的方式。
命局中用神,成用,得用,得存在,共有三种方式。
一是得生,得生的本质是泄制神。
二是得护,得护的本质是克制神。
三是制神自弱,这个是多半被忽略了的。这个用神自弱,体现在大运地支上死墓绝,体现在流年上自坐死墓绝。或者入墓。
自弱,不是真弱,是踩在棉花上,不发力,壮汉生病,陷入烂泥潭。
女命:甲子 庚午 丙戌 丁酉
金能生水官星,这是财星生官的组合,金要生水,希望官星(来)克,(才)好。水克火,是平衡的要求,是好像。是你的渴望。
(金生的水)能克火比劫,说明这个人让官星能起作用的行为方式和官星的来源,这个比劫也是可以成官星的。
这里交代不明白。
丁酉一柱,丁是劫财,坐酉,丁的坐下能生水克火。
所谓可以成官星,应该是可以和官星成太极。
在丙戌丁亥流年都有这种火弱像,特别是丙戌流年,是日主自己坐墓,有一个火弱像。
流年忌神自弱,是一桩最难得的好事,得来全不费工夫。
但是丙火坐戌内容和丁火坐亥内容,落实的内容不一样。当然我们不会把丙和丁看做是两个比劫,是不同的人,仅从作用关系分析,内容不一样。
丙坐戌,坐自己食伤里面带财星,丙火弱,得财星吉,是在戌食伤星里的内容。
丙坐戌,此年丙自弱,辛就可以得解放。丙自弱,还是得钱。辛财解放,就快乐。
丁坐亥,火坐在亥中,得甲木印星和壬水官星的内容。不一样的。
论情感,丙戌,得到情感之吉,如果论人,论婚姻作用,肯定是要论到丁亥,有这内容上的区别。但看火弱,丙戌丁亥都是一种火弱像,因为岁运上,不仅讲用忌神之间的生克战斗,(但)不一定非要搞这个战斗。我们只以存在旺衰为变化,不一定非要战斗,往往战不一定能战得好。子水跑这跟午火战斗,到结果,子水昙花一现,子水一冲午火后,虽然也克了午中丁火,是丙火的刃气,虽然也克了一下,但这火生之土,也是克子水官星的,事像就很明朗,子水跟午火一冲,跟日主禄刃有作用关系,但是最后火生的食伤星,态度感觉,不好,又把官星否定掉了。
有作用关系,就是有往来。往来却不一定就是吉。
女命:甲子 庚午 丙戌 丁酉
丁亥年,有印星木,当然印星在婚姻中,也算结婚证的一个像,手续像。论情感,木是官星所生的食伤,在丁亥流年,局中甲子,印星确实坐子水,肯定落实到亥中,这生火之木本来是不吉的,在亥中受水了,吉,而且内容上受水吉,水是官星,你怎么不跑到未中去论落实呢?在寅卯亥未里面都有这印星内容,怎么不会跑到寅卯里去论呢?因为论不起来。
印星即男人的情感,要得吉,就必须要有水润。而木落实能得水润的只有亥、辰两个地支。
当然通过作用关系,理论上只要有木落实的地支,都有可能与带水的地支往来,得到水的作用。
在亥里,有这吉象,而且亥里面有人物,官星作为动、作为吉来说都有这个像。论结婚是可能的,为什么能结婚,是应期动应方式问题,后面论。
亥中壬甲,官杀带情感,能克火克土。
要说明的是,子水官星在年,如果论早婚,07年也不算晚,不早。且是克午火的,该起作用的,没有早婚。
子水官星虽然在年,子水对火起作用,但碰到午火月生己土对官星有否定,日支也动土,否定官星。这个动早不是早婚的必然依据。
各个宫位有各个宫位内容,戌否定官星,官星到这里来有问题,财星(酉)里面倒是容官星。
这个例子讲年月虽然出现官星,不是早婚的完全依据,这种动应要看肯定否定。
配偶星应该存在的两个宫位必须时刻关注,一是年支结婚证,二是日支夫妻宫。
一个是法律意义上的存在,一个是家庭夫妻共同生活的存在。
当然,此外还有配偶自身在月令规定下的作为“自然个体”存在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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