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表态了,线上存款还是会长期存在的,规范性文件已经起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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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官网有一个答记者问的内容,估计很多朋友都没有关注到。看了些自媒体,也没有着重去聊这个。作为2020年年底的最后一篇内容来说,监管也是回应了很多大家关注的方面。而线上存款也是其中特别说明的一部分之一。
本期我们就来回顾下这个答记者问的内容,以便我们可以判断未来的一些趋势。
线上存款未来还会长期存在
商业银行推进存款服务线上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特别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销售存款过程中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风险管理不审慎、消费者保护不充分等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规范。银保监会支持商业银行在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线上存款业务,并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合规。不论是线下存款,还是线上存款,商业银行都应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二是强化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高负债的稳定性,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监测和控制。
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业银行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当加强销售管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
很多朋友都在唱衰线上存款部分,认为未来都是一刀切了。其实这个观点还是十分片面,在监管的角度上来看,线上存款的存在是有一定价值的(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
那监管关注的部分是什么呢?监管关注的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合作销售存款的行为。3个主要问题,其实总结的非常到位,合规管理不到位、风险管理部审慎、消费者保护不充分。
具体各位可以看下摘要。其中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分,尤为让我关注。监管特别强调了商业银行在开展存款业务时,应当加强销售管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这个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其实是很多银行、以及与银行合作的三方平台现在所欠缺的。很多用户在实际存款的过程中无法看到所有的产品,对产品的选择很多时候也是由银行、平台限制展示引导的。有根据访问地址的、有根据手机号、身份证号定位区域的、有根据持仓分级展示的,何尝不是某种意义的“大数据”悲哀。希望未来线上存款这块,可以更透明、更公开。
你可以不让我买,但烦请告诉我为什么不能买!(其实现在很多银行的服务和产品确实有区域的限制,但相对是透明的)
规范性条款势在必行
近日,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问题导向、有序规范、防控风险的思路,推动该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按照答记者问的表述,关于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已经起草了,对社会公布是时间问题。重点我再拎出来,已经起草了!已经起草了!已经起草了!
可以预见,后续相应规范性文件的对外公布(可能通过征求意见稿形式)、正式实施,如果快的话,可能2021年上半年就能落地。
我们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来看,它是2020年4月22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4次委务会议通过的,在5月9日-6月9日是征求意见阶段,7月17日对外发布。可见推进速度之快!
相信个人存款业务的推进,也不会慢到哪里去,各位拭目以待吧。
三方互联网平台的未来
最近中央金融管理四部委再次约谈蚂蚁集团并公布了重点内容,强调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要求,不仅是个性的,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议所有互联网平台都要对照自查,及早整改。特别是涉及网络小贷、保险、理财、信托等业务的机构,更要抓紧,监管部门随后会安排检查。
关于三方互联网平台,监管重点提了蚂蚁集团的约谈时间,也给了建议,要求互联网平台对照自查、及早整改。并且表达了,监管部分随后会安排检查的事宜。
如果你按照这个基调去看,你就能理解:为什么线上存款存款,当时蚂蚁是第一个表态的了(限制新户、只对老户开放)。
我们想再强调几点:
一是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必须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便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防范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质要求,使金融科技成为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力量。
二是严格落实监管。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坚决制止违规监管套利。可以有一定的过渡期,但总的方向不会改变。必须坚决鼓励公平竞争、强力破除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及时严格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伪创新”“乱创新”严厉打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三是对各类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
四是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要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线上揽储的行为势必会存在牌照的说法。但是牌照的说法是放在银行层面,还是三方平台层面应该还是有商榷的空间存在。
但如果从基金、保险这2个业务,现有的监管要求层面去看,开户、交易的环节未来势必会需要在银行的相关页面完成。也就是说现有三方互联网平台的职能未来可能只能聚焦于引流,也就是说表面上平台只能提供产品的入口(表面上,实际怎么实现就是另外一说了)。具体可以参考各个平台的基金、保险业务是如何的实现的。
至于隐私和便利的矛盾的问题,也是一个究极的问题,其实还是有很多可以解决的方法。这个就是后话了。
唠叨几句
我对现阶段线上存款的看法,还是持继续持有的态度。
鉴于目前的监管情况,对于疑似不合规的产品,建议还是尽量选择中短期方向的。固定期限的产品虽然利率层面有突破自律机制的情况,但是某称程度上还是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