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简 | 包山楚简
1987年,湖北荆门市一座名叫包山大冢的的土岗上,发掘出了9座从战国时期到西汉时期的古墓,其中2号楚墓中出土了一批楚简,被称为包山楚简。
包山楚墓的墓主叫卲陀,出身楚国的王族,曾任楚国的左尹。左尹是楚国重要的官职。
包山楚简的内容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卜筮祭祷记录、司法文书和遣册。
卜筮祭祷记录的主要内容是墓主在生命的最后三年里饱受病痛困扰,心脏疾病,不能饮食,不得不一再通过卜筮和祷祠乞求神灵解救,但终于不治身亡。从这些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墓主祭祀自己先辈和神灵的记载,进一步厘清了墓主家族的基本情况,和古代祭祀祖先和神灵的一些详细信息。
出土竹简中还有一部分属于司法文书,是若干独立的事件或案件的记录,都是各地官员向中央政府呈报的文件。由此我们猜测墓主所任的左尹是负责处理楚国的法律和行政事务的职位。
遣册,是陪葬物品的清单。古人下葬时,会将陪葬品的种类、名称、数量一一记录下来,一同埋葬。包山楚墓中的随葬器物有各类用于盛放食物和物品的青铜器,作为日常应用的盛具和家具的漆木器,衣冠鞋袜等等;更记载了各种各样食物,有各类熟食,例如:蜜梅、蒸猪、炙猪、熬鸡、炙鸡、熬鱼等等;还有各种干鲜果品,如栗枣、藕、姜、梨等。这些器物和食物都可以与墓中出土的遗物相对应。
包山楚简上的文字属于楚文字,是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之前在楚国地区流传使用的文字,在秦代之后已经失传。楚简的出土,让我们看到了先秦时代古文字的不同面貌,对研究古文字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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