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通读 第二十三章
《道德经》通读 第二十三章
原文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失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老子在这一章里,述说的是“希言自然”的行道思想。
“希言自然”是信道,守道,行道思想。在此章前的二十二章里,老子述说的多是,天象、物象、人象体现了怎样的道,当然,在如此的述说里,也包含有“行道”之意说。但这一章直言“行道”的思想。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章里依然有天象之述,“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这表明,天地万象,不仅蕴藏着道之体,同时也蕴含着“行道”之用。
“希言自然”,是老子“行道”的根本思想。
希言:希,少;希言,字面的意思是,少言,少说话。它还有更深的意义,少思,不妄想。少思则少言,希思才希言。妄想必多言,没有妄想则没有妄言。谁见过天地有言,谁见过草木有语。天地万物最有道。
由此可知,希言是行道的根本法门;这一行道法是老子专门对人所说的。
自然,可指道,也可指天地;老子在这里把它与希言放在一起来说,先说希言,不生妄想,少思虑,这样,就可以回归到天地不言的自然之道上来。同时,自然,更是“行道”之根本之法——依顺自然,自然而行。
老子提出“希言自然”后,以飘风、骤雨两种天象来证述这一思想。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这是天之自然之象,有风,风有时限,有雨,雨有时定。天地呈现的是它的恒常之态,这个恒常就是道,守道风雨不会姿意姿肆,人怎么能不守道,多言多思多妄想呢。不妄想,少言语,就是行道。
老子接下来,述说“行道”之效:
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失之。
从事,指的是“希言自然”,这一句是说,那些“希言自然”的人。
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这三句话,说了两个方面的行道之效,得道和失道。“道者同于道”一句中的第一个“道”指“希言自然”;同于,归同于,后一个“道”指大道,自然之道。这一句是说,那些“希言自然”的人,能够归同于大道。那些“希言自然”的人,能够归同于大德。而那些不知“希言自然”的人,只能远离大道,失去大德。
这就是“希言自然”的行道之大效。
下面,老子进一步述说行道之效:
同于道,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失之。
这一层,说的是乐于行道,与上一层行道者相比,行道者,道不离其身,而乐于行道者,道(德)也乐于与其相依。而那些乐于多言多妄想有为行事的人,道也自然远离他们,失德也乐于紧随这些人。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最后这句话,老子在说什么,有几个方面理解。
1、从信说,信有主体客体,主体者诚信不够,那么,就会有客体对主体不诚信。
2、从人说:一个人如果缺乏诚信,那么,他的言行就不会守诚信。
3、从道说:守道,需要诚信,诚信不足,等于对道不信。所以,失道者,其实就是对守道没有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