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来了,1月1号正式实施,法院支持三种情况下返还彩礼

众望所归的民法典,1月1号就要正式实施了。

法院支持这三种情况下返还彩礼。

一些地方有结婚给付彩礼的习俗。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其中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就有人问了,第三条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我想有个后代,然后付彩礼娶个媳妇,等到孩子生了,我可以去起诉因为生活困难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允许,于是拿回彩礼-离婚=白睡个媳妇+有了自己的后代,整个过程分文未花,还免费使唤了几年。

其实出现需要退还彩礼的差不多总结为:一,恶意骗彩礼。二,收彩礼后,两人实在处不来。三,结婚前严重变故。从身边的情况来说,绝大部分过了彩礼环节也就结婚了。

除了彩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还提到了这些问题: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婚前父母帮买房的出资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司法解释明确人工授精生子法律地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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