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安全组织要求:
① 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工地)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应视工地的大小设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和安全管理机构。
② 成立以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③ 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④ 工地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在开工或组织生产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否则不得开工。
3、 开工前所有施工项目均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 施工现场中的有毒品及危险品应妥善保管。
5、 基础及土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技术部门向建设单位索取有关资料,地下情况不明时不得开工。
6、 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劳保用品,禁止穿拖鞋或光脚上岗作业。
7、 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串岗和嬉闹。严禁酒后操作。
8、 特种作业和“三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 施工现场内交通运输繁忙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夜间运输时道路上以及光线较暗的高层建筑楼梯段部位应保持足够照度的照明。
10、 在施工现场内危险的陡坡、深坑和交通要道应设防护或危险警示标志,夜间应有红灯示警。
11、 施工现场应有适当的排水沟,与运输道路交叉的深沟,应搭设安全有效的桥板和围栏。
12、 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
13、 起重机或吊物及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边线之间,按规定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无法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搭设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固性的非金属材质的外电线路防护隔离设施,并落实专人维护。
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建设部JGJ46-88规范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5、 施工现场的一切孔洞(如: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采光井口、井架及人货电梯通道口、垃圾道口伸缩缝、抗震缝等)和临边均应设标准的有效防护装置。
16、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17、 模板支撑的间距、材质和支撑方法及工序应做到合理、安全牢固、可靠。未到混凝土凝期不得拆除支撑及模板。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木行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18、 施工现场所装设的缆风绳应避免与电源线交叉,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缆风绳不准绑在树木或建筑物上。地锚设置安全可靠。
19、 高处、屋面、外檐作业:
① 高处作业应按规定支搭安全网,及其它有效的防护措施;
② 建筑物出入口垂直运输进料口、人行通道均应按规定搭设防护棚;
③ 各种接料平台底板(笆)应满铺,侧面设扶手栏杆和踢脚杆并绑扎立笆,井架接料平台还应装设安全门或安全链。
④ 上下交叉作业应设隔离设施;
⑤ 在高处作业时,应携带工具袋,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应随时装入袋内。清理废料、垃圾应设临时溜槽或垃圾筒,严禁随意抛丢。
⑥ 在易发生人员坠落处作业时,必须系戴好安全带。严禁翻爬住宅阳台隔墙和脚手架。
⑦ 遇到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⑧ 拆除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升降脚手架、清理安全网中杂物等时,应在其下方设禁区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并落实专人监护。
20、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机械设备安全保险装置、起重钢绳、脚手架扣件要经常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21、 周转材料、构件的对方要整齐稳固安全,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施工中拆除模板应坚持“五边”(即:边拆、边运、边清理、边起钉(螺栓)、边码垛)。班组要做到活完脚下清。
22、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23、 坑槽施工,特别是雨季,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位移,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并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24、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模板、外电线路防护隔离设施、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井架)、临时线路、现场下水道、地下室,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塔吊、井字架、钢管脚手架、打桩机等,应设临时避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