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春秋】某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文/荆泽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时激励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业绩或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管理改进和技术进步,公司专门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一)激励及时有效原则。及时对年度内的各类奖励项目组织申报、评议和奖励。
(二)奖励金额适度原则。奖金代表的更多是一种荣誉。坚持适度和激发员工积极性相结合。
(三)评定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奖励项目申报、评议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四)严禁平均主义原则。真正发掘值得奖励的先进典型,宁缺毋滥。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室)、收费站、服务区、管理处,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总经理奖励提案的接收、审核、奖励金额的决议。组成如下:
主 席:总经理
成 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总经理奖励基金奖励文件的起草、奖励项目的审核及基金发放表格的制作。
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建账、发放。
第三章 奖励项目
第七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设立以下奖项:
(一)年度考核优秀奖:奖励当年在年度评先评优中获得先进集体、模范班组、先进工作者、优秀协作单位的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
(二)安全奖:奖励为公司安全、环保及消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三)效益奖:奖励公司收费站(含**管理处)当年通行费收入排名第一的人员。
(四)三星收费员奖:奖励当年获得三星收费员的人员。
(五)合理化建议奖:奖励提出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建议,并被采用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
(六)荣誉奖:奖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公司级等各类荣誉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
(七)特别贡献奖: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或其他损失,因创新等大大降低各项成本,为推动公司生产和发展等作出特别贡献的员工。
(八)其它可奖励的事项。
第四章 奖励方式及标准
第八条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公开表彰,并发放奖金。
第九条 奖励标准
(一)年度考核优秀奖:先进集体按照单位(部门)人数发放相应奖励,奖励标准为300元/人;模范班组按照班组人数发放相应奖励,奖励标准为500元/人,先进工作者奖励标准为600元/人。
(二)安全奖: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三)效益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四)三星收费员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五)合理化建议奖:根据合理化建议发挥的作用和达到的效果情况,给予100-1000元奖励或按照效益比例予以提成奖励。
(六)荣誉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授予的荣誉,按奖励批复执行;未明确奖励额度的情况下,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荣誉的单位(部门),原则上单位(部门)在职员工分别按人均300、200、100元进行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荣誉的个人,原则上按3000、2000、1000元进行奖励。
(七)特别贡献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
(八)其他奖励: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第五章 申报、发放程序
第十条 各部门根据部门内员工一定时期的突出工作表现或重大事件推荐奖励人选,将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按其业务管理职能范围,审核奖励项目和奖励标准,最终由基金委员会成员共同评议决定。
第十一条 奖励基金每年度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次年的20号前。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奖励批复进行奖金发放表格制作,可在公司年度表彰会议进行现场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由董事会审定,依照预算按年度计提,总额五十万元,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原则上与其它专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五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在本年度内使用,年度内不可超出额度,年度账面如有余额可累计至下年度使用。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修订。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总经理奖励基金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