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 七问机场联络线选线规划草案公示
【城事·第63期】
在周四推送的城事 | 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机场联络线选线专项规划(草案公示)的增站建议一文中,袁童鞋开宗明义地提出机场联络线需要增设一站的诉求。
今天袁童鞋向规划公示草案公开询问七个问题,也供长期关注机场联络线的读者讨论。
1、本次规划在规划中是否刻意忽略莘庄?
本次规划在规划概况中提到:“线路途经闵行区、徐汇区、浦东新区3个行政区,自西向东经过的主要区域有虹桥商务区、七宝、梅陇、华泾、三林、张江科学城、国际旅游度假区、浦东国际机场、铁路上海东站等,与轨道交通线网中多条线路换乘。”
机场联络线在浦西从虹桥站出发,在七宝镇境内大约4.5公里,在莘庄镇境内大约9.5公里,在梅陇镇境内经过约3公里,在华泾镇境内1公里。莘庄镇在浦西经过的距离最长(自沪杭铁路顾戴路起,沿途穿上海康城经90转角至春申塘,至春申景城以东梅陇镇界)、穿过的相交道路最多、沿途经过的单位、居民区也最多,在规划概况中竟然只字未提“莘庄”。
七宝、梅陇、华泾都很重要,但是转角90度并提供春申塘通道的莘庄一点都没有提,规划编制单位是否在刻意忽略?
在莘庄境内,光上海康城、春申景城两个小区经过的距离加起来就比华泾经过的总距离还长,规划编制单位是在选择性忽略?
2、本次规划是否依据上位及相关法定规划?
在国务院报批通过的《上海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虹桥、莘庄、张江、川沙均为主城副中心,虹桥、张江、川沙分别设有虹桥站、张江站、度假区站,唯独莘庄不设站点,规划编制单位能否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上海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文本第29条空间布局原则第2款突出交通骨架引导中,莘庄明确与迪士尼、三林南定位为城市级枢纽,“承担主城区、城镇圈与长三角区域的城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功能,辅助中长距离城际交通出行,作为城际线接入中心城的转换节点。”而莘庄未设站点,与《上海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制定的相关内容相背离,不知编制单位是否深入学习贯彻该版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的总体规划?
此外,规划编制单位是否知晓莘庄工业区北区在《上海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的战略留白用地性质?
本次机场联络线编制是否依据经过国务院审批通过的《上海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是否未贯彻落实关于莘庄列入城市级枢纽的规划?迪士尼、三林南列入客运枢纽,作为重要转换节点的莘庄为何出局?
3、本次规划设站的站间距根据什么原则来定?
虹桥站至七宝站站间距约5公里,华泾站到三林站站间距不足5公里,而从七宝站至华泾站之间的莘庄区段,15公里未设一站,出发点是基于何种考量?
七宝站与华泾站之间,很空。
4、轨道交通18号线在规划图上的走线为何严重与事实不符?
公示图的第7页图11,轨道交通18号线走线在穿越机场联络线时,走的是康沈公路。而18号线最终的公示版本走的是沪南公路。现状18号线已经于沪南公路开工,而规划示意图上依然走的康沈公路。是何种原因导致如此不专业的错误?规划编制团队是否认真、仔细、负责地在进行该选线专项规划的编制?
已经开工建设的18号线走西侧的沪南公路,而非康沈公路,规划编制团队是否认真、仔细、负责地了解了相关规划?
5、本次规划是否采用了最新版的地形图底图?
公示图第2页图2,七宝站东侧地形图底图显示的是空地,而现状是2013年已建成的万科七宝国际项目,地形图底图存在邻站地块已建项目的缺失的情况。
公示图第4页图5,根据莘庄地铁站南广场区域的好世鹿鸣苑未完全测绘完成,以及春申文化广场(解放大厦、闵行区图书馆、上海城市剧院)等地块缺失以及相关地块未建的情形判断,莘庄南部区域地块所采用的地形图测绘时间早于2010年。
规划编制单位是否应当采用最新版的1:500地形图底图进行编制?
万科七宝国际2013年就建成了,作为邻站地块,竟然没有地形图?
莘庄地铁南广场的多处已建项目的地形图缺失,显示该版地形图早于2010年。
6、部分逃生通道远离城市道路,救援车辆如何抵达?
以公示图第4页图5为例,沪金高速公路西侧的莘庄中学南侧设置了逃生通道兼通风井,位于春申塘北侧的绿地内。北侧为莘庄中学,西侧距离都市路约400米,东侧邻近的是沪金高速公路下匝道的北向南方向,南侧是春申塘水域。如果万一发生紧急情况,救护车和消防车如何抵达这个逃生通道?最为邻近的沪金高速公路为单侧下匝道,不具备停车条件,难道让救援车辆驶入莘庄中学的操场再进入春申塘绿地进行救援吗?如果莘庄中学正好用于高考的考场之中,救援车辆如何驶入救援?
莘庄中学南侧的逃生通道,四周均无可让救援车辆行驶抵达的道路(东侧是高速),逃生通道如需救护车和消防车,如何救援?
7、部分图纸的绘制是否未经过校核?
部分图纸上的路名标注角度较为随意,如银都路、中春路等,复制了其中一个在另一处粘贴,路道路线型发生了变化而路名的角度未随之变化。虽然只是一个细节,但也显示了规划编制单位在校对方面未能足够重视。
路名未随道路线型的角度改变而改变(有若干处,不一一列举),细节显示了对这个规划的认真程度。
希望这七个问题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委办局能够回答,也请评审专家在最终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把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规范,以及《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等上位和相关规划进行比对。
对规划负责、对未来负责、对人民群众的诉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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