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如歌▏在城关镇的五年(八)
第八节 修路遇到“钉子户”
“要想富,先修路。”1998年,上级要求拓宽岚济公路,畅通县城与外界联系的通道,为发展经济助力。这次修路共涉及全县三个乡镇、十几个村庄上千户群众的拆迁安置,其中涉及城关镇三个村几百户村民的拆迁安置。
为做好这项工作,镇里成立了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抽调党政办、信访办、土管所、管区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岚济路拓宽指挥部。我作为镇党政办人员被抽调到指挥部,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修路涉及到征地拆迁,省里已经制定了统一的补偿标准,乡镇主要负责做群众工作,动员村民搬迁,县公路部门负责修路。
牵头负责这项工作的副镇长,当时年近五旬,基层工作经验丰富,非常敬业,身体曾动过大手术,仍然坚持吃住在工地,亲自动员群众搬迁。
首先是宣传发动。指挥部设在管区,分管镇长在指挥部会议室召集三个村的支部书记以及抽调的镇机关人员开会,讲清修路的意义,补偿标准以及有关的政策,明确了任务和完成时限。抽调的镇机关人员分成动迁组、清点测量组、宣传组、信访接待组、后勤保障组等几个工作组。
会后,入户动员。各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村入户,宣讲政策,动员搬迁。在村干部特别是三个村的支部书记以及指挥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了一个多月的集中奋战,绝大多数群众积极配合拆迁,有两个村全面完成搬迁任务。但在一个村,有七户村民拒绝搬迁,理由是补偿标准太低。
镇村干部多次登门做这几户的工作,经过了长达半年多的拉锯,最后,镇长、镇党委书记亲自出面做工作,又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反复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仅剩两户拒不搬迁。这两户中有一户确实生活困难,镇村干部给这户协调了困难生活补助,并进行了合理安置。最后仅剩一户没有搬迁。这户法治意识较强,采取了起诉镇政府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说,这是一种进步,也是基层治理面临的一大课题。当时,官司从市中院一直打到省高院,官司打了两年多,最后是什么结局,不清楚了,因为后来撤销了城关镇,起诉主体也发生了变化,好在修路没有因此被耽搁。
再后来,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岚济公路又经过了二次拓宽,拓宽后的岚济公路,在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上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大大方便了群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