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视频|房子长期空置,物业费到底要不要交?

房子空置没住
还要交物业费吗?
很多业主都有这样的困扰
那么到底要不要交呢?
一起往下看!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一分不少地支出。因此,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各位业主朋友请注意

业主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未居住的业主不能以“我没享受到服务”、“我不需要服务”等为理由而拒绝履行支付物业费的法定义务

有的业主会问: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打折吗?答案是:可以打折,也可以不打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由物业和业委会协商确定。
如《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又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取消了空置房物业费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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