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不到两年,卫生间内漏水,导致卧室墙面起泡,屋内更是弥漫着一股粪臭。打开墙面才发现,主下水管道破裂。业主小郭多次找物业沟通,物业竟然让业主起诉楼上住户。2014年5月,小郭在江城大道与四新北路交汇处的观澜国际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当年10月入住。今年1月开始,小郭发现挨着卫生间的卧室墙面上渗水。细心的小郭每天都用彩笔在墙面上做记号,并用手机记录下渗水不断蔓延的情况。为了搞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渗水,小郭将进水阀关闭一周时间,但渗水依旧在继续,是卫生间下水管道出了问题。此后,小郭每次回来都能闻到一股粪臭味。小郭向物业反映了这一情况。多次交涉后,物业答应帮他找维修工查找原因。工人上门打开墙面,发现是卫生间的下水管道破裂所致。随后小郭自购管材,将破裂的那一段下水管换掉。买管子100多元,工钱600元,小郭都爽快的支付了。但工人告诉他,要想全部复原,最后一共得花6000元。小郭说,下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按照房屋保修协议,给排水管道保修期两年,而且物业合同上也明确表明,公共设施出现问题由物业公司负责。记者在小郭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中看到,上面明确写明:公共设施设备是指公共的下水管道水箱等等。因此,这个钱小郭就不愿意认了。工人见此就停了工。现在虽然不漏水了,但卫生间不能用,给他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上厕所要出去到公厕解决。小郭在维修工人施工过程中,全程录了像。记者通过录像看到,当时维修工在拆卸时,没有碰过水管裂管部位。记者看到,破裂部位向外裂开,帮小郭维修的工人师傅表示,如果是小郭自己造成的损伤,破裂处应该朝里。
观澜国际物业公司坚持表示:
下水管破裂和物业没有关系,这完全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也就是说是在非正常使用情况下造成的,物业不应该“买单”。上周五,记者陪着小郭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负责人直接就“建议”小郭:“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将楼上所有装修过的住户一起告上法庭,让法庭来判定你的损失由谁负责。”
湖北阳阳律师事务所梁友亮律师说,一般情况下,如果下水管内有异物,更多的是会导致堵塞。两年内管道破裂,极有可能是管道质量有问题。
梁律师建议小郭:
拿着破损的这截管道,以质量有问题为由,直接找当初和他签房屋保修协议的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如果物业公司不承认管道质量有问题,那么就由物业找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一旦鉴定表明管道质量有问题,那么小郭所有的损失都由物业承担。万一鉴定管道质量没问题,那小郭则只能像物业公司所说的那样,将楼上住户告上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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