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的建筑企业如何有效节税提高利润?
自从营改增出台以来,全国各地的建筑施工单位不论是老板还是财务人员,都是一顿恶恨,时时叫苦。
本来工程行业的利润点都不太高,每个项目净利润能拿到10个点已经谢天谢地,且这个行业回款慢,还要两三年内把工程款都要回来。可是后来在营改增后嘴上说着是降低企业税负,但是建筑企业却在暗暗吃亏。
1.在营改增过后,虽然可以增值税抵扣,但是在建筑行业购买材料时,如若想开材料票抵扣,将会面临材料费用上涨6个点及以上。而且,在税负方面也没有得到多少实际优惠,还要求“三流合一”更加麻烦了。
营改增对承包商特别是分包商的施工管理和利润率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可是工程分包是一件比较固化的事,它的格局在长时间内都很难以改变。由于预算造价内含有11%增值税,承包商的压力还不算特别大,因为承包商可以把担子转给分包商,让分包商提供相关抵扣发票,以前的老式3%简易征收税率还可以轻松应付,但是现在的营改增却把分包商变成了即将压死的骆驼。
2.不管是哪个行业都有合法有效提升效益的方法,在这里呢小编推荐的还是合理运用优惠税收政策进行合理合法税务筹划,毕竟建筑行业的很多环节都是无法短时间能改变现状的,最有效及高效提升效益的一步就是从税务下手。建筑行业不管是税负压力大还是什么缺乏成本票进项票等都只要是合法经营都可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减负。
在小编所在的平台有重庆、山东、江苏等多个地方政府园区,将企业入驻到有这些优惠税收洼地(注册式入驻不用改变办公地址和经营结构),再加之部分税务筹划操作,不仅可以节税而且合理合法(有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有限公司返税奖励等方式)。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70%~85%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70%~85%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举例:甲公司为一建筑类企业,在2020年完成一个项目,企业利润为1000万元。
⒈普通模式:
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
2.税筹模式:
增值税:1000/1.06*0.06=56.6万
附加税:56.6*0.1=5.66万
个人所得税:1000/1.06*0.1*0.35-6.55=26.47万
税收合计:56.6+5.66+26.47=88.73万
节税高达160余万
小结:营改增改革给建筑企业带来的影响确实不太友好,想要切实减轻这个行业的压力政府税务部门还有许多工作可做,这个时间肯定还会比较漫长,在这期间广大老板们也谨记不应为了提升利润做出超越红线的事,可以寻找专业人士结合自身企业现状给出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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