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1)对于一般动产,其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于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由于其价值较大,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题:张三将自己名下的特斯拉库里南以200万价格卖给李四,并交付给李四。后张三因为出门需要用车,向李四借了当初那辆库里南。开车出门途中,张三认识一个新朋友王五,王五是一个特斯拉发烧友,向张三表示愿意以300万价格买下这辆车。于是张三隐瞒了这辆车的真实情况,以300万价格卖给了王五,并交付。这辆车始终登记在张三名下,没有进行过户。问此时这两特斯拉库里南归谁所有?
答:此车属于王五所有。动产物权变动看交付,不看登记,因此虽然车辆登记在张三名下,但并不能像不动产那样属于张三所有。张三先将车辆卖给李四并进行交付,至此,这两属于李四所有。张三借了李四的车,后将李四的车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善意第三人王五,并进行了交付,王五对这辆车取得所有权,发生了善意取得。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