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律师起草范本)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采购货物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结算方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以需方签收的实际到货单数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交货后××× 日内,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到货款;验收合格后××× 日内,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验收款;剩余××× %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质量标准及保质期:需方向供方提供货物型号规格、数量、工程施工图纸、工程图纸会审纪要等资料,供方严格按照图纸及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行业标准等要求生产,质量保证期为从货物通过需方验收合格后××× 个月。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费用承担:
1、交(提)货时间:□供方收到预付款××× 日内;□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
2、交货地点:×××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
4、运费:由××× 承担。
六、收货、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收货人员应在交货当天在供货单上对供货的数量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3、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书面通知供方的,视为验收合格。
七、风险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交货前的风险由供方承担,交货后的风险由需方承担(货物质量责任由供方根据相关法律以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
八、违约责任:
1、若供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款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逾期超过3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在收到需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已收取的货款全额返还给需方,同时还应按合同总款的30%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供方应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需方未按约定进行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款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4、需方未按约定进行付款,逾期超过30日以上的,供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货物,并有权从需方已付款中按合同总款的30%扣除违约金,剩余货款由供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退还需方(已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供方有权另行向需方追索)。供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需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款的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5、因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须更换或返修的,由供方负责,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
6、需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运费、人员费用等)。若需方无故拒收货物的,供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货物,并有权从需方已付款中按合同总款的30%扣除违约金(已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供方有权另行向需方追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通知与送达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及文件往来等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或者相关材料,应当通过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邮寄、电话语音或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件交快递公司寄出三天即视为送达;通过电话语音方式送达的,以电话接通视为送达;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发送视为送达。
2、各方在本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均为有效送达地址或送达渠道。任何一方如变更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原送达地址或者送达渠道进行送达的均视为已送达。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壹式贰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公章后成立。
2、其他:×××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