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消防衔、军衔、警衔、关衔
1.我国现行消防救援衔
管理指挥人员:
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
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
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指挥长,一级、二级、三级指挥长,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挥员
消防员:
一级、二级、三级消防长,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消防士,
预备消防士
2.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 另: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补充说明: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
3.我国现行人民警察警衔制
总警监、副总警监
警监(一、二、三级)
警督(一、二、三级)
警司(一、二、三级)
警员(一、二级)
4.我国现行海关关衔制
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
二等: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三级关务监督;
三等:一级关务督察、二级关务督察、三级关务督察;
四等:一级关务督办、二级关务督办、三级关务督办;
五等:一级关务员、二级关务员。
转自:消防员之家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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