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域茗香|说话小心
在“茉域茗香”这样网络虚拟空间,没想到,小安我作为管理员与运营者,竟然制定了如此苛刻的规规矩矩与条条框框。有人深觉不可思议,难以理解:这样的网络虚拟空间,不应该是让大家畅所欲言的么?别的育儿博主都积极与粉丝互动,也允许粉丝在那畅所欲言,自由表达,而且还没有任何的规定制约。
先不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大道理,我们先来谈谈演艺圈等公众人物的网暴事件。其实,自网络媒体出现以来,因“言论自由”被错用等问题导致的大小不一的人身攻击,名誉损伤,不胜枚举。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当属“京东老板娘”奶茶妹妹,因网友对其评论涉及个人名誉,她就曾与人打官司,并赢了好大一笔钱。
在寻常生活里头,长辈都会教导小孩不要吓人,理由是“人吓人,吓死人”。可实际上,人生命的脆嫩不堪一击,在很多时候不仅是被吓唬,更是深受外界的不堪评论、网络语言暴力攻击的折腾。曾有不少艺人就是死于流言蜚语与外在所施加的语言暴力。只不过说,今天的语言暴力,更多是从现实给搬到了网络。暴力,不仅仅是武力,还会有语言。
我,作为一个年轻妈妈,跟随社会潮流,在这互联网日益发达的大好时代,经由互联网这渠道,助人自助。但,我也清楚知道,助人自助不应是焚烧自己,也不是把自己给亮出去,任由网络粉丝们在那按着自己的惯性,随心所欲地吐口水、情绪发泄、语言暴力等。不懂自保的教育工作人员,不是一个好的工作人员;心无规矩的妈妈与爸爸,也不是孩子的好榜样。
在我看来,教育不该如此轻浮与草率,一个育儿平台,不该成为你攻击我,我诅咒你,他对我进行语言暴力的负面能量四处蔓延的暴力市场。我是平台管理者与运营者,还是一个普通人,与大家一样,都是活生生的生命体。我不会轻易出口伤人,但也不希望网络那一端,阅读我文字的生命体,随心所欲地攻击我,谩骂我,亦或说为了质疑我的观点,绞尽脑汁地用上各种不堪入耳的言语。观点可质疑,我从来没有对大家说,我的观点是真理,也没有说过自己是完人。但谢绝人身攻击。语言会伤人,语言也会成为自己对他人名誉权进行侵犯的枪支弹药。
提及“名誉权”,我不免想多说两句,学历高一些的朋友往往会是懂得“名誉权”,因在政治课本有说,大学法律课程亦是有所提及。学历低的朋友对此可能会是不大懂得,然后不自觉地对他人进行语言伤害,以至于伤了他人“名誉权”,自己都不浑然不知。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79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作为“茉域茗香”公众平台的运营者与管理者,我若没有将相关规定给呈现出来,大家按着各自生活惯性,对我随心所欲的情绪发泄,大吐口水,并因此施加大小不一的各种语言暴力,那就是我的不对。而今,我耗费较长一段时间,将这相关注意事项,都给一一呈现了出来。如若有谁来了我这空间,管不好自己,仍旧像在自己的寻常生活里头,亦或说别的场所那样,任由自己的身口意在那随心所欲,那我就不会表现得太过于客气的哟。仁慈不是纵容。人的博爱,既不是没原则、没底线,也不是没规则。
因不少人不懂什么叫“对事不对人”,也分不清怎样的因为,是在侵犯他人名誉权,我就举例来说。我带孩子出门,任由孩子赤脚徒步,并将这样的事,给分享到“茉域茗香”公众平台的了。这是一件事,事关育儿。你们有谁不认可,可以说出来,拿出你自己的观点与理由来。这是在“对事”,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我无权剥夺大家的言论自由权。
但,倘若因为这事,你们有谁站了出来,骂我说“疯子”、“精神病”、“脑子有问题”、“脑袋进水了”、“婊子”、“神经病”等等,这就不是在“对事”,而成了“对人”,是对我进行某种程度的“人身攻击”,还是有意损伤我的个人名誉权,只不过损伤程度严重与否的问题。因,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行为。
还有就是,我不是别人的小三与情人,有哪位网友闲着没事做了,就去给我挖掘隐私,还到处传播,说我是谁的小三,被包养了等,这就属于“诽谤”,是侵犯我个人名誉权的同时,也损伤了我的隐私权。我是一个育儿工作人员,家庭教育咨询是我的工作,与谋生手段,但我不属于大家饭后茶点的调侃对象。工作之余的个人私事,交友倾向、业余爱好等,均属个人私生活,我有公开的自由,也有维护的权利。
总的而言,“茉域茗香”不仅是虚拟网络空间,还是我的工作场所与工作平台,更是我对外交流的一个窗口,但不属于我个人与家人的生活场所。也因此,我既有呈现自己或家人照片、生活等的自由权,也有保护自身与家人肖像权的权利。这也便是为什么说,我并没有像育儿圈的其他公众号博主那般的样子,随心所欲地公开自己与家人的照片与生活大图。
可,为了让大家知道并了解我,我有公开自己的部分头像,不仅如此,我还分享了部分自己的情感故事与成长经历。其实,了解我这人的容颜、长得如何、有着多大年纪、家庭成员有几个等等细碎之事,与自己的育儿困扰,并没有多少必然的实质性联系。要清楚知道的是,花钱找家庭教育咨询师(或浏览育儿平台)既不是为了探究咨询师本人的隐私,也不是为了中伤家庭教育咨询师本人,更不是为了逞口头之快,对我进行大小不一的人身攻击,而是寻求咨询师的帮助,来解决自己的育儿困扰。
不仅如此,还有原创权、著作权等……
说明:
1、公号文章,欢迎分享至微信圈与微信群,但不可挪作商用;
2、公号图片,除却特别注明出处,余者皆为安水如所摄;
3、育儿咨询前,请先阅读相关注意事项,以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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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台一切文章与观点,仅供参考,并非绝对的正确,在这人世间,人的观点,怕是没有绝对的正确;
6、如有疑惑,请微信联系我(1342474111),如有纠纷,最终法律解释权归属于“茉域茗香”微信公众平台(平台之前有说)。
最后,感恩,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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