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说:官司打了5年银川新百还是败诉 要赔对方7千多万
证券日报近日刊载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公司(即银川新百)需向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7,788万元及最终案件受理费17.85万元。公司就涉及和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前期依据相关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就可能的损失进行了相应预计负债的计提。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公司将冲回预计负债约2,553.33万元。
本公号今年1月曾写过银川新百和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公司的诉讼由来。起因是大世界商务广场。
查阅相关媒体报道,可知此事的来龙去脉。
2011年1月28日,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公司与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公司就租赁大世界商务广场有关事宜签订了《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对房屋面积、层高、交付期限、验收时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违约金为6000万元。 大世界实业在履约过程中应新华百货的要求,就原设计方案进行了相关修改,并先后获得建筑设计单位审查合格及消防部门同意工程消防设计变更。
根据双方约定的交付时间,2013年6月,新华百货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后,双方就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发生争议。此后,双方始终就交付标准无法达成一致。2014年8月26日,新华百货通过公证方式向大世界实业送达解除合同函、发出正式解除合同通知。大世界实业当即回函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表示新华百货违约,给公司名誉和经济上均造成损失。
2014年12月22日,大世界实业就与新华百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新华百货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大世界实业经济损失4000万元。2016年6月22日,宁夏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新华百货和大世界实业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新华百货向大世界实业赔偿损失4000万元。
此后的曲曲折折就不必再说了,新百不服判决,继续诉讼。
这不,几年过去,法院的判定赔偿从4千多万升到了7千多万元,代价是否有点太大?新百是否会再继续进行诉讼?一切目前无从得知。
不过根据新百董事会7月5日发布的公告,称: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公司需向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赔偿损失7,788万元及最终案件受理费17.85万元。公司就涉及和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的诉讼事项前期依据相关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就可能的损失进行了相应预计负债的计提。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公司将冲回预计负债约2,553.33万元,预计将相应增加公司利润约2553.33万元。
难道这一次新百打算彻底认输,要赔钱给对方?
作为宁夏零售宁夏本土商业龙头企业, 2006年北京最大的连锁超市物美商业取代宁夏国资,成为西北地区首屈一指的连锁商超新华百货的实际控制人;2015年初崔军开始举牌新华百货,此后一直试图与物美系争夺控股权,还有本文所说的与大世界公司的长达5年之久的官司 ……可谓风波不断,而国内同行业也是虎视眈眈,再加上互联网购物的兴起,这个宁夏人耳熟能详的维系了银川乃至宁夏几代人的大型连锁商超还能破茧化蝶,继续挺立在宁夏商超连锁的潮头位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