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动道岔和防护道岔的权威解释
1.1.1 防护道岔的联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道岔的防护位置应符合相关进路的安全要求;
2 防护道岔未锁闭在规定位置时,相关进路(引导进路除外)不得建立;
3 进路锁闭、信号开放后,防护道岔失去位置表示时,信号机应自动关闭。
条文说明6.2.9 《铁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62-2013对“防护道岔”的定义如下:
“14.3.5 防护道岔 protection switch
“能够防止列车、调车车列由其他线路进入已被排好或占用线路的非进路上的道岔。”
将进路不经过但影响进路安全的道岔防护到规定位置,其目的是符合作业安全的需要。
防护道岔涉及安全问题。根据本条规定,防护道岔如未锁闭在规定的位置,则原有进路不能建立;当原有进路锁闭、信号开放后,如防护道岔的表示信息丢失,则信号机自动关闭。否则,不能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规定。
1.1.2 带动道岔的联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路以外随进路锁闭而锁闭的道岔,可能影响平行作业时,应设计为带动道岔;
2 带动道岔的带动位置应符合平行作业的要求;
3 进路的带动道岔未锁闭在规定的位置时,可不影响本进路建立;
4 进路锁闭、信号开放后,带动道岔失去位置表示时,信号机可保持开放状态。
条文说明6.2.10 《铁路信号名词术语》TB 454-1981对“带动道岔”的定义如下:
“2.99 带动道岔 switch with follow up movement
“排列进路时需要随之动作的非进路道岔。”
将进路不经过但受其锁闭的道岔带动到规定位置,其目的是符合平行作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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