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 | 学语言,要“揉面”
我在张家口听见一个饲养员批评一个有点个人英雄主义的组长:“一个人再能,当不了四堵墙。旗杆再高,还得有两块石头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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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语言,譬如揉面。面要揉到了,才软熟,筋道,有劲儿。
我在张家口听见一个饲养员批评一个有点个人英雄主义的组长:“一个人再能,当不了四堵墙。旗杆再高,还得有两块石头夹着。”我刚到北京京剧团不久,听见一个同志说:“有枣没枣打三杆,你知道哪块云彩里有雨啊?”一次,我回乡,听家乡人谈过去运河的水位很高,说是站在河堤上可以“踢水洗脚”,我觉得这非常生动。我在电车上听见一个幼儿园的孩子念一首大概是孩子们自己编的儿歌:他翻来覆去地念,分明从这种语言的游戏里得到很大的快乐。我反复地听着,也能感受到他的快乐。我觉得这首几乎是没有意义的儿歌的音节很美。我也捉摸出中国语言除了押韵之外还可以押调。“尝”“完”并不押韵,但是同是阳平,放在一起,产生一种很好玩的音乐感。只要你留心,在大街上,在电车上,从人们的谈话中,从广告招贴上,你每天都能学到几句很好的语言。我要劝告青年作者,趁现在还年轻,多背几篇古文,背几首诗词,熟读一些现代作家的作品。即使是看外国的翻译作品,也注意它的语言。我是从契诃夫、海明威、萨洛扬的语言中学到一些东西的。我在《说说唱唱》当编辑的时候,看到一篇来稿,一个小戏,人物是一个小炉匠,上场念了两句对子:一九四七年,我在上海翻看一本老戏考,有一段滩簧,一个旦角上场唱了一句:二十多年前,看到一首傣族的民歌,只有两句,至今忘记不了:斧头砍过的再生树,战争留下的孤儿。巴甫连柯有一句名言:“作家是用手思索的。”得不断地写,才能扪触到语言。老舍先生告诉过我,说他有得写,没得写,每天至少要写五百字。有一次我和他一同开会,有一位同志作了一个冗长而空洞的发言,老舍先生似听不听,他在一张纸上把几个人的姓名连缀在一起,编了一副对联:一个作家应该从语言中得到快乐,正像电车上那个念儿歌的孩子一样。董其昌见一个书家写一个便条也很用心,问他为什么这样,这位书家说:“即此便是练字。”作家应该随时锻炼自己的语言,写一封信,一个便条,甚至是一个检查,也要力求语言准确合度。语言学中有一个术语,叫做“语感”。作家要锻炼自己对于语言的感觉。王安石曾见一个青年诗人写的诗,绝句,写的是在宫廷中值班,很欣赏。其中的第三句是:“日长奏罢长杨赋”,王安石给改了一下,变成“日长奏赋长杨罢”,且说:“诗家语必此等乃健”。为什么这样一改就“健”了呢?写小说的,不必写“日长奏赋长杨罢”这样的句子,但要能体会如何便“健”。要能体会峭拔、委婉、流利、安详、沉痛……建议青年作家研究研究老作家的手稿,捉摸他为什么改两个字,为什么要把那两个字颠倒一下。“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语言艺术有时是可以意会,难于言传的。使用语言,譬如揉面。面要揉到了,才软熟,筋道,有劲儿。水和面粉本来是两不相干的,多揉揉,水和面的分子就发生了变化。我写京剧剧本,一段唱词,二十来句,我是想得每一句都能背下来,才落笔的。写小说,要把全篇大体想好。怎样开头,怎样结尾,都想好。在写每一段之间,我是想得几乎能背下来,才写的(写的时候自然会又有些变化)。写出后,如果不满意,我就把原稿扔在一边,重新写过。我不习惯在原稿上涂改。在原稿上涂改,我觉得很别扭,思路纷杂,文气不贯。曾见一些青年同志写作,写一句,想一句。我觉得这样写出来的语言往往是松的,散的,不成“个儿”,没有咬劲。有一位评论家说我的语言有点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我想谁的语言不是这样?拆开来,不都是平平常常的话?中国人写字,除了笔法,还讲究“行气”。包世臣说王羲之的字,看起来大大小小,单看一个字,也不见怎么好,放在一起,字的笔画之间,字与字之间,就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安排语言,也是这样。一个词,一个词;一句,一句;痛痒相关,互相映带,才能姿势横生,气韵生动。托尔斯泰称赞过这样的语言:“菌子已经没有了,但是菌子的气味留在空气里。”以为这写得很美。好像是屠格涅夫曾经这样描写一棵大树被伐倒:“大树叹息着,庄重地倒下了。”这写得非常真实。“庄重”真好!我们来写,也许会写出“慢慢地倒下”,“沉重地倒下”,写不出“庄重”。鲁迅的《药》这样描写枯草:“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大概还没有一个人用“铜丝”来形容过稀疏瘦硬的秋草。《高老夫子》里有这样几句话:“我没有再教下去的意思。女学堂真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我辈正经人,确乎犯不上酱在一起……”“酱在一起”,真是妙绝(高老夫子是绍兴人。如果写的是北京人,就只能说“犯不上一块掺和”,那味道可就差远了)。我的老师沈从文在《边城》里两次写翠翠拉船,所用字眼不一样。一次是:有时过渡的是从川东过茶峒的小牛,是羊群,是新娘子的花轿,翠翠必争着作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引缆索,让船缓缓的过去。又一次:翠翠斜睨了客人一眼,见客人正盯着她,便把脸背过去,抿着嘴儿,不声不响,很自负的拉着那条横缆。“懒懒的”“很自负的”,都是很平常的字眼,但是没有人这样用过。要知道盯着翠翠的客人是翠翠所喜欢的傩送二老,于是“很自负的”四个字在这里就有了很多很深的意思了。我曾在一篇小说里描写过火车的灯光:“车窗蜜黄色的灯光连续地映在果园东边的树墙子上,一方块,一方块,川流不息地追赶着”;在另一篇小说里描写过夜里的马:“正在安静地、严肃地咀嚼着草料”,自以为写得很贴切。“追赶”“严肃”都不是新鲜字眼,但是它表达了我自己在生活中捕捉到的印象。一个作家要养成一种习惯,时时观察生活,并把自己的印象用清晰的、明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写下来也可以。不写下来,就记住(真正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到的印象是不易忘记的)。记忆里保存了这种常用语言固定住的印象多了,写作时就会从笔端流出,不觉吃力。语言的独创,不是去杜撰一些“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好的语言都是平平常常的,人人能懂,并且也可能说得出来的语言——只是他没有说出来。人人心中所有,笔下所无。“红杏枝头春意闹”,“满宫明月梨花白”都是这。“闹”字、“白”字,有什么稀奇呢?然而,未经人道。写小说不比写散文诗,语言不必那样精致。但是好的小说里总要有一点散文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