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莫知其子之恶
《礼记·大学》 :“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 ” 恶;恶劣。硕;硕大。没有人能认为自己的儿子是不好的,也没有人能认为自己的庄稼比别人好。指看儿子是自家的好,看庄稼是人家的好——这是旧社会的人之常情。
人没有不爱自己的儿子的,由于爱,就是看到他的优点,看不到他的劣点;甚而至于从偏爱的心理出发,能把劣点也看成优点的。中国是以农立国的,庄稼好就意味着家庭经济的兴盛,因此,人没有不希望自己的庄稼比别人收成好的,看地里的禾苗长势,总觉得不如人家。这当然不是求实的态度,可这作为旧时人们普遍的心理是存在的。
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就建筑在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济的基础之上。一份家业,不论大小,总是父而子,子而孙地传递着,兴也是你家的,衰也是你家的,只要有子孙可传,再顽劣,再愚笨的后代总比没有子孙强,谚语“有子万事足”,就是这个意思。有了儿子就有了一切,失去儿子就失去了一切,在几千年来传统的中国人的观念上,自然而然地造成了对儿子的特殊的偏爱心理。既偏爱,就没有公正与求实可言,于是“爱而不知其恶”,就成为做父母的通病。
“看儿子是自己的好”,其结果,是对儿子的无限纵容,儿子身上的优点得不到培植和发展,劣点得不到遏制和纠正,新的一代中的走向邪恶,接连不断,恶性循环,这是一条主要根源。尤其是那些富贵人家的子弟,接受这种腐蚀性的惯养更方便,自然所受的危害也就更深。
既然爱儿子,就应当为儿子全面负责,公正地、客观地分析他身上的优点和劣点,从而“长善救失”,使他成为有用之材,这才是真正的爱子之道。这观点,这态度,在旧时是很少见的,但也并非没有。清代徐士鸾《宋艳》卷九载:“ ’人莫知其子之恶’,古谚已云然矣。沿及今世,浮浪子弟,奇嫖淫赌,无处无之,皆由为父母者的溺爱不明,不先教诫,恣其所为,又何尝计其命之贵贱哉!” 这话是一针见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