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了解过去发生的一切,就不会为它所困,而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主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巴黎被德军占领,两位哲学家在沙龙里为一个问题争论不休。
萨特主张有,加缪则认为人没有绝对自由,两个人讨论半天也没有得出结论,都不能说服对方。最后,加缪使出杀了手锏。他说:假如人有绝对自由,请问你能把我交给纳粹,说我是地下抗德分子吗?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选择题,萨特听了之后沉吟良久,最后说:这个事情我不能做。但现实中,这个世界上出卖朋友的人不在少数,那是不是他们就有绝对自由呢?从心所欲有前提
事实上,自由在本质上就是要根据一定的规则去运作,绝对自由是有底线的。
没有纪律谈不上自由,纪律就是运作自由时要遵守的规则。比黑格尔更早的康德认为:“每个人心中都有天生道德法则”。因此,对自由来说,前有道德规范,后有应负的责任,这样对自由的了解才比较完整。“从心所欲”四个字就相当于我们说的为所欲为,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后面三个字才是关键,“不逾矩”就是不违背规矩,规矩就是人类社会的规范。
“从心所欲”是一个人自然的本能愿望,“不逾矩”是没有违背规范,规范是应该怎么做的具体内容。孔子的生命境界是“自然做的都是应该做的,应该做的都做得很自然”。可见孔子的修养程度,在他这里,自由得到很大的体现。我们一般人如果自然去做,往往是凭借本能的冲动,常常是不该做的。所以孔子提醒人们,如果要成为君子,要小心“血气”。人在年轻时血气未定,要注意不要好色;中年时血气方刚,不要好斗;老年时血气既衰,不要贪得无厌。你要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层次,就要克服、调节和制约各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到最后才真正作为自己的主人。回到前面萨特和加缪辩论的那一段,最近有位朋友听我讲这一段,提出一个很好的想法:“萨特主张人有绝对自由,他当然能自由决定不把加缪交给纳粹,不去检举他,不去检举就是萨特绝对自由的表现”。这个观点非常好,我们可以把它延伸出去:不做也是一种自由。事实上,萨特后来也说:“经过地下抗德运动的经验,人类最根本的自由就是说不的自由”。说“不”,在那种特殊的环境里,很有可能会被加害;但我在内心说,我在思想中说不,这是我绝对的自由。所谓的自由,并不是单纯是我要不要去做,能不能从心所欲,而是要想到任何一种自由都有它的规范。如果我自由说了一些话,做了一些事,而妨碍了别人的自由,那么别人是不是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妨碍我的自由呢?这样人类社会不要说自由,相互沟通都很难做到,最后会产生各种竞争和战争的情况。在自由之前,有它的规范;在自由之后,则有它需要承担的责任。自由而不负责,那是一种盲动,是生物性的一种狂妄、愚昧的行为。西方哲学家讲自由讲得最深刻的,比如我们经常介绍的斯宾诺莎。也就是说,人其实没有自由,只是以为自己自由,其实他不理解自己的自由是由各种条件的制约而做出的选择,一切都是被决定的,人的各种行为表现都是如此。人如果可以了解一切都是被决定的,对别人就不会蔑视,不会讥笑,也不会生气。也可以说,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无辜的。斯宾诺莎希望我们能用理性和想象,把经验化为先见之明。当你了解过去发生的一切,就不会为它所困,就不再是过去的奴隶,而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主宰,用理性来指导一切,自由的行动,不会心存妄念,说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这一集谈到为所欲为,当然不是一种自由的状态,一定要结合前面的规范、后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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