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津门一桩旧案,看罢不禁疑问:她是真疯,还是装疯
民国有奇案,津门有奇谈,欲知其中事,需听“大狮”言!
津门悬疑录今日继续,且说民国二十八年,也就是公元1939年,在天津卫老地道口一带发生这么一桩案件,看罢之后,实在令人咬牙切齿。
直隶保定人沈大庆于民国二十年携家带口到津门谋生,依靠做小生意为生,日子勉强过得去,在老地道口附近买了两间破屋,自此扎根津门混饭辙。
沈大庆的妻子名叫明月娇,这个名字不错,明月娇人如其名,尽管已经是三十八岁的年龄,但仍是徐娘半老,姿色非凡。
自民国二十四年开始,明月娇便乘着丈夫沈大庆外出上货的机会偷偷跟附近的一个名叫张绍岳的混星子偷偷来往,背着沈大庆干下了腌臜勾当。这一切,沈大庆浑然不觉,一直蒙在鼓里。
有一回,保定老家有户亲戚家里出了点事,沈大庆于是撂下摊子回保定帮着亲戚打官司,这一去就是半个月。他这一去,明月娇可算是逮到了机会,几乎整天住在张绍岳那里不回家。这事儿瞒得住丈夫沈大庆,却没能瞒得住七十六岁的婆婆陈氏。尽管陈氏老迈,可眼不花、耳不聋,腿脚也利落,她早先就在邻居口中听到些风言风语,认为都是浮文,也怕儿子为此事恼火,因此一直瞒着儿子。
见儿媳妇整日不着家,她心里不免疑惑,于是找机会偷偷跟在儿媳妇身后,一直跟到张绍岳家里,这才知道别人嘴里的话都是真的。为此事,她跟明月娇大吵一架,尽管明月娇表面跟婆婆认错,求婆婆不要将这件丑事告诉沈大庆,但心里却对婆婆恨之入骨。
其实有些事情,往往就发生在口风不严上,婆婆陈氏嘴头上答应不说,可等到儿子一回来,还是把这事儿告诉了儿子。沈大庆当即质问明月娇,两人发生激烈争吵,多日不说一句话,形同陌路。
不过经历这场风波之后,明月娇也的确没有再去找张绍岳。民国二十八年六月初六,明月娇突然精神出现异常,满嘴胡言乱语,并且不吃热饭,只喝凉水,声称自己是仙姑附体,乃是天公弟子。
婆婆陈氏尤为信佛,真以为儿媳妇是仙姑附体,于是给儿媳磕头,让儿子沈大庆也跟着磕头。三天后,明月娇要丈夫和婆婆去陪她到娘娘庙烧香,事后并未返回家中,而是带着两人来到张绍岳家里,谣言要住在张绍岳家,还让丈夫和婆婆给他俩烧水洗脚。
婆婆不敢反驳“仙姑”,沈大庆不肯,但不想母亲生气,于是在张绍岳家烧水,给张绍岳和明月娇洗脚,而后跟母亲在外屋坐着,而明月娇则跟张绍岳在里屋行云布雨。
又过了一天,明月娇回到家中,在路上遇到跟婆婆相处很好的一个老太太,她对那个老太太说:“我婆婆阳寿已尽,明早就要上路了。”
转天凌晨天不亮,明月娇到了婆婆的房中,乘着婆婆熟睡之际,用两手猛掐婆婆的脖颈。此时,听到动静的沈大庆跑了过来,当场怒打明月娇。明月娇跑到院中,拿了一柄劈柴用的斧子,疯一般追砍沈大庆。沈大庆逃到院外,一直跑到附近的军警亭,喊来两名军警才将明月娇制服,然后母亲陈氏此刻已经窒息身亡。
此事立即引发轩然大波,报纸纷纷刊登,小报记者涌入沈家,不惜重金在沈大庆口中买资料。沈大庆尽管没了母亲,倒也赚了一小笔。而明月娇被送到日租界的医院进行鉴定,经过医生的鉴定,她的的确确是患上了精神病,并非伪装,并开具证明:明某心因性精神障碍,癔症样发作,在附体状态下,干下莫名之事,其辨识能力与控制能力尽丧,乃为不知情下犯案。
好了,陋文一篇,就此打住。至于后来明月娇有没有被判刑,是否继续跟沈大庆生活一起,笔者全然不知,因为旧档案只记录到此,便没了下文。民国时期的法律很是严苛,举凡家中出现癔症者,不允许离婚或抛弃,抛弃癔症患者,便是大罪。估计沈大庆还要照顾明月娇一辈子,若真如此,他还真是个悲催的男人。
注:文章参考自《河北天津旧刑事档案》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