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的奶茶品牌涉7亿诈骗案,岂能一个道歉了之?
文丨崔桂忠
明星代言品牌产品屡屡暴雷。
因代言品牌茶芝兰涉及违法犯罪,马伊琍工作室15日发布声明称,马伊琍已与该品牌解约。随后,马伊琍转发声明并道歉:“非常抱歉,作为该品牌之前的代言人,我再次向各位加盟商受害者道歉。目前我们正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我与工作人员也更要自省自纠,在今后相关工作中必须更为严谨,合作前细致核查,合作中积极监督。”
对于马伊琍的道歉,网友却似乎不太满意,纷纷留言:“代言不用承担责任,只道歉就完事了吗?消费者的损失谁来承担?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护?”“一句道歉弥补不了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明星代言产品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否则就成了诈骗者的帮凶!”
据上海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上海警方侦破以虚假品牌奶茶招商网站吸引加盟商、虚构履约能力骗取加盟费的“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抓获金某、王某等90余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多个虚假招商网站,查获大量虚假授权文书、合同文书、话术清单、贴牌奶茶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7亿余元。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明星代言出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以前有假药假酒网络借贷,没想到现在奶茶也出事。明星代言频繁翻车,可是仍然屡禁不止。好多人因为明星效应,上当受骗。前段时间有很多著名老艺术家给一个叫青春少年派的栏目代言,结果该栏目组也是个诈骗团伙,导致很多家长上当受骗,而大家也是因为信任这些老艺术家才去的。
俗话说:明星一代言,商家就赚钱!现如今,楼盘、汽车、手机、饮料、皮包、服装、药品、食品,几乎各类商品都在找明星代言。一出出的明星“代言风波”被媒体报道后,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往往具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等特性,本该谨言慎行,对产品代言“三思而后行”。可是,在现实巨额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不少明星的责任感顷刻间土崩瓦解,不管什么产品、有无经过自己的使用和验证,某些明星都敢代言。如此一来,明星成为了虚假广告的代言人,诱导了消费者购买问题产品。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简而言之,就是没用过产品,就没得资格代言。进而言之,明星代言的产品,一定要本人实践证明过的。否则,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欺骗消费者的信任,应当负道德和法律责任!
明星代言广告千万不能见利忘义,应该要分辨出真伪,千万不能只为了一时之利而损害自己的形象,沦落为虚假广告的帮凶,轻则官司缠身,重则牢狱之灾,那就真的得不偿失了。
由此,作为名人更应该珍视自身的声誉,要懂得敬畏法律,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及“有所取有所弃”的道理,应树立长远眼光,把良知放在首位,不能因为利益而忘了社会责任意识,应处处淡化名利,不给一切不法商人以可乘之机。
同时,加强监管制度,加大惩罚力度。加强广告的审核力度,确立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广告审查机制,有效预防虚假广告的产生,一旦认定是虚假广告,不仅是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商,为商品进行代言的明星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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