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虚假供述不认罪,适用普通程序的醉驾案如何才能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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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之孤心,崇法之傲然
引子:心存侥幸,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数次供述内容凭空臆造反复无常,还不认罪。检察院要求严惩,法院不得已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这让辩护人如何是好……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20日凌晨,Z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从梅林某大厦前往福田区某大院,停车时与被害人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被害人报警,执勤民警赶到时,Z某已在驾驶位睡着。接下来的供述凭空臆造,“代驾”也从想象中腾云驾到,一团乱麻。嗯,Z某还坚决不认罪



接案前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Z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当从重处罚。Z某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不认罪,建议判处三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在检察院要求严惩的情况下,法院不得已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接案后
2019年4月29日,谭仲萱律师在审判阶段受理本案,在仔细审查案件证据特别是记录了案发过程的视频后,发现对Z某非常不利,我们也了解了Z某的个人、家庭和公司的情况,如果他被拘役,失去人身自由,将会对他孩子、双亲的正常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公司运营也将无法持续。经过与Z某沟通,辩护人发现Z某是听信了看守所其他在押人员误导,对是否认罪带来的法律后果存在误解,在辩护人对本案的证据与法律适用作出分析之后,Z某主动提出在法院审理阶段认罪的想法,并自愿写下“悔过书”,辩护人指导Z某积极赔偿交通事故对方的损失,费尽周折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协议。基于案情发生重大变化,综合以上因素,辩护人决定对本案采取量刑辩护的策略,争取法院对Z某适用缓刑。
开庭前,谭律师与审判人员、检察官进行多番沟通,表示Z某愿意认罪认罚。庭审中,Z某自愿认罪认罚,提交悔过书,检察官也认可Z某当庭认罪认罚,建议法庭在原量刑建议的基础上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今天,收到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辩护意见,对张某宣告适用缓刑。

编辑:张恒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