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碎语 | 吸烟的自由和不吸烟的权利(20210515)
一直不吸烟。
学过,没学会。
不吸烟,但不反对喜欢吸烟的同志吸烟。
人家花自己都钱,糟蹋自己的肺,给国家做贡献,没理由反对。
前天出差,遭遇了一件事儿,让我对某些吸烟的伙计很有意见。
早晨出门坐电梯,进了电梯厢觉得有股味道很呛人,定睛一看,两位中老年男人正在吞云吐雾,夸夸其谈。
这么小的空间,两个伙计完全无视其他人鄙夷的目光,很享受的神态让人愤慨。
里面还有两位漂亮的女同志,太不应该了。
虽然愤慨,看看两位很粗犷的身形,还是没有发声,只是传递过去一个鄙视的眼光。
好在只有三两层,屏住呼吸,逃离出来,赶紧找个宽敞的地方换气。
回来后和一个吸烟的伙计说起这事儿,恨恨地批评了一通,说有些吸烟的人,很不文明,很没素质,完全不顾及别人,很不讲社会公德。
伙计慢悠悠地说,你说不文明没素质,也确实不文明没素质,但有烟瘾的伙计上了烟瘾,也确实难受,可能没想那么多。
据理力争,你不能把你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伙计狡黠地一笑,你们不让有烟瘾的同志吸烟,是不是也把你们不吸烟的快乐建立在我们想吸烟不能吸烟的痛苦之上呢?
典型的歪理邪说,有人要打你杀你,你反抗,也是妨碍了他打你杀你的快乐和自由。
狡辩归狡辩,其实我俩都清楚,自由之外,还有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追求自己快乐舒服,必须在法律规定和社会良俗之内。
之所以说,电梯里面吸烟,不文明,不合适,不仅仅是谁妨碍谁的问题,更是明显违犯有关规定的问题。
禁烟条例,规定了哪些地方不能吸。
站台候车,也有人吸烟,也很反感,反感我只能离得远一点。
电梯里面,躲无可躲,藏无可藏。
有些事儿,你有你的自由,我有我的自由,两种自由发生冲突时,总有一种自由是正当自由。
保护正当权益,当为社会公理。
记于2021年5月15日
公众号ID:kbwdwy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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