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动物植物名单越长越好吗?
明天又是世界野生动物植物日,这段时间按照国家林草局的安排,许多地方都在开展野生动植物日纪念宣传活动。越来越多的人们关注起野生动植物保护来,因为不关注不行,说不定一不小心就犯了法定了罪。
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也在前几天正式发布,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及第一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几十年以后,一次较大的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调整方案也已经多次征求意见,很快就会出台。按现在的趋势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也将是大幅度的增加。
当然,有些物种的保护级别降低了,而更多的物种是提升了保护级别或新进入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里。曾经很多地方发愁没有“名片”,保护物种稀缺,现在看来是多余的,今后很可能你家小院里,甚至是阳台上,都可能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难道不是吗?随处可见的画眉鸟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做自然保护的人有得事做了,特别是那些为自然保护地编规划写本子的人,这下可有得写了,至少在一个区域内能够列出一串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名字来,似乎文章(文本)更加厚重了,有水平了。但做管理的人可能就发愁了,保护物种满天飞遍地是,怎么才能够做得好管理呢?
我们在“欢欣鼓舞”的同时,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我们的保护物种名录是越多越好,还是适可而止呢?保护物种多了,说明什么样的问题呢?
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每一个物种有它应有的位置。多或者少是自然界根据空间、水、食物等等资源自然调控的。任何一个物种突然多或者突然少,对生态系统都是不利的,包括那些被看重的大型猫科动物,太多也要出问题。
从生物多样性保护角度看,除了保护单一的物种外,更重要的是保护群落,因为物种与物种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只要把它们隔离出来,它们就难以生存,或向退化的方向发展。人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员,在生态系统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些保护物种是人们蓝天定的,而划定的标准还是以人的认知为基础,想象一个“正确的”逻辑,而这个“正确”是人们以自己的意志和自己的知识考量的结果,定义了哪些是保护物种哪一些不属于保护物种。
其实更重要的保护是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让这些物种在自然环境中自由发展,但这个自然环境并不排除人。人类的适度活动也是自然环境演变的重要因素,有可能恰恰为有些物种提供了重要的食物来源和适合的栖息环境。人为地一味保护某一个或某一类物种,对于生物多样性来说都将是徒劳无益的。
有些地方长期以来受到人类的过度干预,使有些物种濒临灭绝,在一定的时期给予重点保护和关注,让种群得以恢复,是有意义的。但对于这种保护也应该是针对整个生态系统和整个区域,尊重每一个物种的权利,也包括人的权利,而不是只针对某一个物种出现“特殊公民”。
如果哪一天真正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根本不需要那么长的名录,所有的物种履行自己的轨道,那才是自然本真,是生物多样性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