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先生从自己的经历说起,画画、写小说、写京剧,最终以小说家和编剧成名,自称为“两栖类”。所以,他说这篇文章是他自己“两栖类的自白”。这是事实。自新文化运动始,文学家们怼起戏曲来,必是居高临下的。勉强觉得可看的,却也会在剧本文词上予以“俗”的评断。真正一脚踏入戏曲的文人,大都是前朝旧人。而恰恰是他们为戏曲,尤其是京剧的繁荣,提供了文本的基础。等到“新青年”们开始真切地“关心”起戏曲来,就是“戏改”。如汪先生所说为“提高一下京剧的文学水平”而希望“诗人、小说家都来写写戏曲”的愿望固然好,但对戏曲未必有那么多的正面意义。剧作家本身应该是独立存在的。文学家不是剧作家的升格,剧作家也不是文学家信手拈来的“小品”。跨界带来新鲜刺激,有容乃大的戏曲未必不能消化,但是也许每一次打破的不都是戏曲的藩篱,反而是戏曲之所以成为戏曲的圭臬。所以,戏曲在迎接跨界编剧、跨界导演,各种跨界“指导”的时候,一旦弱势到被随意“跨”,那就离垮不远了。更严格地说,剧作家非但是独立的,优秀的剧作家一定是按照剧种细分的。想一想,那些各剧种耳熟能详的经典,无不是浸淫本剧种多年的斫轮老手所成就的呢?而如今,一个剧作家可以写遍“天下剧种”的局面不要太多哟。这在很大程度上,从“本子”就开始消灭了剧种的差异化。剧种之所以独立为一个独特戏曲样式而存在,特色鲜明的差异化是它的本质,轻视或消灭差异化,即便是以迎合当代观众的口味为借口,那都不是各美其美的“繁荣”,而是借繁荣戏曲来“繁荣”自己。如晋剧《傅山进京》,剧本结构和立意很巧妙高级,然而归韵一地鸡毛,难得演员拗口地唱出来了,恰恰缺少的是汪曾祺先生在上一篇推文的文章中说的“戏曲剧作者自己也要争气,把剧本的文学性提得高高的,把词儿写得棒棒的”。说远了。回到汪先生这篇文章中所提的这个可爱“愿望”吧,诗人和小说家都来写写戏,尽管是个实现起来难度颇高的愿望,但确实一直“涌现”,可惜的是,杰作难现。
我是两栖类。写小说,也写戏曲。
我本来是写小说的。二十年来在一个京剧院担任编剧。近二三年又写了一点短篇小说。我过去的朋友听说我写京剧,见面时说:“你怎么会写京剧呢?——你本来是写小说的,而且是有点'洋’的!”他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
有些新相识的朋友,看过我近年的小说后,很诚恳地跟我说:“您还是写小说吧,写什么戏呢!”他们都觉得小说和戏——京剧,是两码事,而且多多少少有点觉得我写京剧是糟蹋自己,为我惋惜。我很感谢他们的心意。有些戏曲界的先辈则希望我还是留下来写戏,当我表示我并不想离开戏曲界时,就很高兴。我也很感谢他们的心意。曹禺同志有一次跟我说:“你还是双管齐下吧!”我接受了他的建议。我小时候没有想过写戏,也没有想过写小说。我喜欢画画。我的父亲是个画画的,在我们那个县城里有点名气。我从小就喜欢看他画画。每当他把画画的那间屋子打开(他不常画画),支上窗户,我就非常高兴。我看他研了颜色,磨了墨,铺好了纸;看他抽着烟想了一会,对着雪白的宣纸看了半天,用指甲或笔杆的一头在纸上比划比划,划几个道道,定了一幅画的间架章法,然后画出几个“花头”(父亲是画写意花卉的),然后画枝干、布叶、勾筋、补石、点苔,最后再“收拾”一遍,题款,用印,用按钉钉在壁上,抽着烟对着它看半天。我很用心地看了全过程,每一步都看得很有兴趣。我从小学到中学,都“以画名”。我父亲有一些石印的和珂罗版印的画谱,我都看得很熟了。放学回家,路过裱画店,我都要进去看看。高中毕业,我本来是想考美专的。我到四十来岁还想彻底改行,从头学画。我始终认为用笔、墨、颜色来抒写胸怀,更为直接,也更快乐。到现在我还有爱看画的习惯,爱看展览会。有时兴之所至,还时常随便涂抹几笔,发泄发泄。喜欢画,对写小说,也有点好处。一个是,我在构思一篇小说的时候,有点像我父亲画画那样,先有一团情致,一种意向。然后定间架、画“花头”、立枝干、布叶、勾筋……一个是,可以锻炼对于形体、颜色、“神气”的敏感。我以为,一篇小说,总得有点画意。除了画画,我的“国文”成绩一直很好。从小学五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我的国文老师一直是高北溟先生。为了纪念他,我的小说《徙》里直接用了高先生的名字。他的为人、学问和教学的方法也就像我的小说里所写的那样,——当然不尽相同,有些地方是虚构的。在他手里,我读过的文章,印象最深的是归有光的《项脊轩记》《先妣事略》。
有几个暑假,我还从韦子廉先生学习过。韦先生是专攻桐城派的。我跟着他,每天背一篇桐城派古文。姚鼐的、方苞的、刘大櫆和戴名世的。加在一起,不下百十篇。到现在,还可以从我的小说里看出归有光和桐城派的影响。归有光以清淡之笔写平常的人情,我是喜欢的(虽然我不喜欢他正统派思想),我觉得他有些地方很像契诃夫。“桐城义法”,我以为是有道理的。桐城派讲究文章的提、放、断、连、疾、徐、顿、挫,讲“文气”。正如中国画讲“血脉流通”“气韵生动”。我以为“文气”是比“结构”更为内在、更精微的概念,和内容、思想更有有机联系。这是一个很好的、很先进的概念,比许多西方现代美学的概念还要现代的概念。文气是思想的直接的形式。我希望评论家能把“文气论”引进小说批评中来,并且用它来评论外国小说。
我读了高中二年级以后,日本人打了邻县,我“逃难”在乡下,住在我的小说《受戒》里所写的小和尚庵里。除了高中教科书,我只带了两本书,一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一本上海一家野鸡书店盗印的《沈从文小说选》。我于是翻来覆去地看这两本书。我到昆明考大学,报了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就是因为这个大学中文系有朱自清先生、闻一多先生,还有沈先生。我选读了沈先生的三门课:“各体文习作”“中国小说史”和“创作实习”。我追随沈先生多年,受到教益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两句话。第一,小说是写人物的。人物是主要的,先行的。其余部分都是次要的,派生的。作者要爱所写的人物。沈先生曾说过,对于兵士和农民“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温爱”,我觉得提得很好。他不说“热爱”,而说“温爱”,我以为这更能准确地说明作者和人物的关系。作者对所写的人物要具有充满人道主义的温情,要有带抒情意味的同情心。第二,作者要和人物站在一起,对人物采取一个平等的态度。除了讽刺小说,作者对于人物不宜居高临下。要用自己的心贴近人物的心,以人物哀乐为自己的哀乐。这样才能在写作的大部分的过程中,把自己和人物融为一体,语语出自自己的肺腑,也是人物的肺腑。这样才不会作出浮泛的、不真实的、概念的和抄袭借用来的描述。这样,一个作品的形成,才会是人物行动逻辑自然的结果。这个作品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人物的身上没有作者为了外在的目的强加于他身上的东西。第三,人物以外的其他的东西都是附属于人物的。景物、环境,都得服从于人物,景物、环境都得具有人物的色彩,不能脱节,不能游离。一切景物、环境、声音、颜色、气味,都必须是人物所能感受到的。写景,就是写人,是写人物对于周围世界的感觉。这样,才会使一篇作品处处浸透了人物,散发着人物的气息,在不是写人物的部分有人物。
另外一句话是:“千万不要冷嘲。”
这是对于生活的态度,也是写作的态度。我在旧社会,因为生活的穷困和卑屈,对于现实不满而又找不到出路,又读了一些西方的现代派的作品,对于生活形成一种带有悲观色彩的尖刻、嘲弄、玩世不恭的态度。这在我的一些作品里也有所流露。沈先生发觉了这点,在昆明时就跟我讲过;我到上海后,又写信给我讲到这点。他要求的是对于生活的“执着”,要对生活充满热情,即使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也不能觉得“世事一无可取,也一无可为”。一个人,总应该用自己的工作,使这个世界更美好一些,给这个世界增加一点好东西。在任何逆境之中也不能丧失对于生活带有抒情意味的情趣,不能丧失对于生活的爱。沈先生在下放咸宁干校时,还写信给黄永玉,说“这里的荷花真好!”沈先生八十岁了,还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完成《中国服饰研究》这样的巨著,就是靠这点对于生活的执着和热情支持着的。沈先生的这句话对我的影响很深。
我从小爱看京剧,也爱唱唱。我父亲会拉胡琴,我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就随着他的胡琴唱戏,唱老生,也唱青衣。到读大学时还唱。有个广东同学听到我唱戏,就说:“丢那妈,猫叫!”因为读的是中文系,我后来又学唱了昆曲。我喜欢看戏,看京剧,也爱看地方戏,特别爱看川剧。我没有想到过写戏曲剧本。因为当编辑,编《说说唱唱》,想写作,又不下去,没有生活,不免发牢骚。那年恰好是纪念世界名人吴敬梓,有人就建议我在《儒林外史》里找一个题材,写写京剧剧本,我就写了一个《范进中举》。这个剧本演出了,还在北京市戏曲会演中得了一个奖。一九五八年,我想调回北京,恰好北京京剧团还有个编剧名额,我就这样调到了京剧团,一直到现在,二十年了。搞文学的人是不大看得起京剧的。这也难怪。京剧的文学性确实是很差,很多剧本简直是不知所云。前几个月,我在北京,每天到玉渊潭散步,每天听一个演员在练《珠帘寨》的定场诗:
李克用和李太白有什么关系呢?
《花田错》里有一句唱词:
桃花不比杏花黄……
桃花不黄,杏花也不黄呀!
可是,京剧毕竟是我们的文化遗产呀!而且,就是京剧,也有些很好的东西。比如大家都知道的《四进士》,用了那样多的典型的细节,刻画了宋士杰这样一个独特的人物,这就不用说了。我以为这出戏放在世界戏剧名作之林中,是毫不逊色的。再如《打渔杀家》里萧恩和桂英离家时的对话:
萧恩:开门哪。(出门介)
我觉得这是小说,很好的小说。我觉得写小说的,也是可以从戏曲里学到很多东西的。
戏曲、京剧,有些手法好像是旧。但是中国人觉得它很旧,外国人觉得它很新。比如“自报家门”,这就比用整整一幕戏来介绍人物省事得多。比如布莱希特的“间离效果”说,是受了中国戏曲的启发而提出来的,这很新呀!我觉得我们不要妄自菲薄,数典忘祖。我们要“以故为新”,从遗产中找出新的东西来,特别是搞西方现代派的同志,我建议他们读一点旧文学,用比较文学的方法研究研究中国的古典文学。我总是希望能把古今中外熔为一炉。我搞京剧,有一个想法,很想提高一下京剧的文学水平,提高其可读性,想把京剧变成一种现代艺术,可以和现代文学作品放在一起,使人们承认它和王蒙的、高晓声的、林斤澜的、邓友梅的小说是一个水平的东西,只不过形式不同。搞搞京剧还有一个好处,即知道戏和小说是两种东西(当然又是相通的)。戏要夸张,要强调;小说要含蓄,要淡远。李笠翁说写诗文不可说尽,十分只能说二三分;写戏剧必须说尽,十分要说到十分。这是很有见地的话。托尔斯泰说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这是指的小说;戏里的人物是可以用警句交谈的。因此,不能把小说写得像戏,不能有太多情节、太多的戏剧性。如果写的是一篇戏剧性很强的小说,那你不如干脆写成戏。除了搞戏,我还搞过曲艺,编过《说说唱唱》;搞过民间文学,编了好几年《民间文学》。“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发表的第一篇作品不是小说,而是民间文学的论文,而且和甘肃有点关系,是《“花儿”的格律》。我觉得这对写小说没有坏处。特别是民间文学,那真是一个宝库。我甚至可以武断地说,不读一点民歌和民间故事,是不能成为一个好小说家的。我这个两栖类,这个“杂家”有点什么经验?一个是要尊重、热爱祖国的文学艺术传统;一个是兼收并蓄,兴趣更广泛一些,知识更丰富一些。我希望有更多的两栖类,希望诗人、小说家都来写写戏曲。
可以两篇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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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戏剧文学的角度看京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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