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就像狼来了,这回终于来了头小狼
今天一大早,小编的朋友圈就被一条信息刷屏了:民政部和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光看看文件标题,似乎没什么新意,但是敏感的小伙伴们看出了端倪:医养结合喊了好几年,从中央到地方不停地发文件、出政策说要搞医养结合,但每次都是“只闻狼声,不见狼踪”,政策虽然多,但是能落实的却见不到几个。喊了几年“狼来了”,养老圈的朋友们听到了不少“狼声”,这一次总算见到了真正的“狼踪”,虽然是一头“小狼”。
小编这几年一直关注医养结合,此前也专门撰文谈过这个话题。这些年国家出政策、发文件,给我的感觉就是有关部门一直在向养老圈的小伙伴们吆喝“狼来了”。稍微研究以下这几年关于医养结合的专项文件,可以发现有一共有三次“狼来了”的情节上演,以下略作分析:
2013年,第一次“狼来了”
这次“狼来了”的主题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这应该是“医养结合”这头狼第一次在国家政策当中出现。这两个文件的出台背景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清楚。所以这两个文件一出台,养老圈就炸了锅,养老产业从此变成了蓝海,大家都想跟着这头狼去饕餮一顿,为什么?看看文件内容就知道了:
首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了两条非常关键的举措: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其次,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是这样说的: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
政策详情大家自己可以看看这两个文件,总之说的很详细,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尤其是国发[2013]35号文,在文件正文之后还附一个各部门工作分工计划表,国务院的意思是,大方向定下来了,具体怎么怎么做,各部门研究拿出落实方案。接下来大家都知道了:首先,养老本来就是一个新课题,具体怎么做,不光是社会,就连政府在那时候未必有清晰明确的发展方向,更何况医养结合?其次,医养结合可不是一两个政府部门发个文件说干就能干的,就是想发文件,都不知道该由谁来发、又要发给谁。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这涉及到各部门权力分配问题,光一个医养结合就设计到民政、卫生、医保等单位,想要把这些部门整合起来,打破部门条块分割、放弃部门部分权利,其难度之大暂且不说,几十年的行政管理体制不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医养结合说改就改。
如此一来,结果就是,中央层面就是出台了一个指导性的文件,具体怎么干,大家再研究。地方上为了应付差事,各自把中央文件“拷贝”了一下,具体怎么干,等等上面怎么说。
所以说,这一次喊“狼来了”,声音很大,吸引了很多人闻声而动,都想跟着“头狼”去吃大餐,然而,大餐没吃着,很多人跑到一半没力气了,很多人见到大餐却无法下牙,还有一些人想回却回不了了。这一波“狼声”足足让养老圈的小伙伴们听了三年,却极少见到“狼踪”。
2015年,第二次“狼来了”
时间到了2015年11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这次会议的一个主题是“决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更好保障老有所医老有所养”,会议确定,一是促进医养融合对接。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康复护理场所。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老年病、康复、中医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等。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机构。三是强化投融资、用地等支持,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创新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会议决定,在全国每个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
大家注意上面加粗的这句话,如果说第一次“狼来了”是呼声震天水分较大的话,那么这一次可以说稍微有点干货了。小编也算是关心时政的人,一旦国家说要搞什么“试点工程”,那估计八八九九这个事儿靠谱。
其实看看医养结合这几年的政策走势和社会需求不难发现:医养结合是大势所趋,必须要搞;医养结合是个新课题,想干有难度,中央没头绪,更别指望下边的人能有什么好主意(有些地方还是很有前瞻性的,比中央的步子迈得快一些);就算有了比较明朗的思路,要是大张旗鼓地搞、全面铺开搞,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综合考量,先搞个试点,让各个地方试一试,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有人搞砸了,汲取教训,有人搞好了,积累经验。这样一来,就能为下一步全国铺开医养结合奠定了基础。这也算是摸着“试点”这块石头来过“医养结合”这条大河。
紧接着这次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依据国发[2013]35号文,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意见》部署了“合”的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优化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可以看做是与国务院常务会议遥相呼应。
这一次“狼来了”,虽然呼声也很大,但似乎变了个调门,虽然还有鼓动诱惑的成分(出台《指导意见》),但是也有诚恳语气夹杂期间(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总体上来说,这一次听到的狼声更清晰,大体上知道狼在哪个方位了。敏感的小伙伴们可能预感到:很快就能见到“狼踪”了。
2016年,第三次“狼来了”
这一次喊“狼来了”,还真是狼来了,虽然来的是一头“小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第二次“狼来了”),民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如果说前两次是“只闻其声、不见其踪”,那么这一次可以算得上是见到“狼踪”了,虽然是一头“小狼”,而不是我们想见的“大狼”,但是“小狼”出没的地方,附近必有“大狼”。
为什么说这次是“小狼”出没?
这一次出台的政策,可以说是在前一阶段试点的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专门提出一些解决举措。此前,小编在操作医养结合型的养老项目时,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医养结合项目行政审批的问题。众所周知,医疗和养老分别由卫计委系统和民政系统负责,但是具体到一个医养结合型的项目,两家单位就开始推诿扯皮了,都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这让投资者夹在中间非常难受。
这次发的《通知》,主要是在行政审批上动了个口子。其实从项目角度而言,行政审批环节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这也是企业开展医养结合项目的一道难关;从政府角度来看,这也是政府部门在医养结合上面最急需、最容易改革的一个环节。这一次,国家不再仅仅是喊喊口号了,而且在医养结合的开端环节上有了具体动作,这一次也可以说是先动了核心环节。虽然动作不大,但是对于企业而言很关键。
不远的将来,“大狼”就要现身了
医养结合的难点在于政府部门条块分割,医疗、养老、医保等分别属于不同部门负责,想让这些部门出动自己的利益,真真是比触动自己的灵魂还难。好在,中央一直在强调简政放权,一直在做行政体制改革,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行政审批的口子越撕越大的时候,医养结合条块分割的格局必然要被打破,到那个时候,真正的“大狼”才算是现身,届时再跟着“大狼”跑,肯定有好果子吃。
个人判断:3到5年,可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