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试行)》图解
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
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试行)
(图解)
为加强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试行)》,小E今天为大家带来《办法》图解。
小E温馨提示:
在上海全市范围内使用的,加注柴油的,不在道路上行驶的工程、港口、机场、农用、园林、企业内部使用的机械,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新购机械30日内完成申报),否则将会面临处罚。
版权说明
本文取材自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沪环规〔2019〕5号
编辑:李凯骐
审核:林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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