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胶“过期”,却是珍品!
昨天有微友咨询于我:“孙郎中我家有块阿胶,已经放了八年了,外包装上写着的保质期是五年,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吃?当初买来的时候没吃,是因为听老人们说,新鲜阿胶吃了容易上火,阿胶放得越久吃了越不上火。这些阿胶当时买来的时候价格很贵,扔掉太可惜了。这阿胶我们一直很小心地存放着,没有开封也没有受潮,是铝箔加铁盒包装。”我明确告诉她,她存储的阿胶现已很珍贵,但食无妨,而且滋养效果会比以前更好!
本文开头那位朋友存储的阿胶虽然已经八年了,但在我们实践中看,只要阿胶没有受潮、变色、变质,还是可以吃的。据《重要大词典》说:“真阿胶炀化后,气清香,有麻油气,汁色黄白色,稠而不粘腻,味甘微咸,其原块在五六十年内者,苍翠色,质尚坚;五六十年以上者,色转黄而质松脆,更佳。肺痨服之,殊有奇功。”现在陈阿胶踪影难觅,因而可购买优质的新阿胶,放置家中等几年后变成陈阿胶时再用,我临床凡用到阿胶,必用三年以上陈胶。其实,不仅仅是阿胶,对于其他的一些中药材比如陈皮、半夏、吴茱萸、枳实(壳)、艾叶、麻黄等,也因为类似的原因,一般都是放几年后再入药,否则病人吃了容易上火或有其他副作用。
国家对于药材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保质期的,保质期都是五年。阿胶的存放要求是在避光、干燥、通风处保存。由于国家规定阿胶打印保质期不能超过5年,所以阿胶很容易“过期”。中医中药几千年,历朝历代都没有对中药的有效期做出官方或者行业规定,均无任何涉及有效期的规定。《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新修本草》等各类中药专著仅有“宜鲜宜陈”的表述。2001年2月28日颁布的《药品管理法》,根据国际惯例(西药)规定药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为符合药品管理办法,阿胶于2001年10月开始标注有效期(2002年7月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分开),最长为5年。只要保管得当,陈阿胶就不会变质,不被虫蛀。若像看待西药一样,认为陈阿胶是过期药品,则是对中医中药的不理解。其实阿胶块已经达到了国家药监局规定的药品保质期上限:五年!!现阶段,让国家为了阿胶而修改有关规定是不现实的。
但据历史典籍记载陈阿胶优于新阿胶,也有老中医开方选用陈年阿胶的习惯。所以,如果保存良好,阿胶可以服用,这是不容置疑的!!当然,我们还要注意看我们存储的是纯阿胶块还是阿胶制品。如果是纯阿胶便没有过期的说法,越陈越好。假如是阿胶制品,比如阿胶口服液,熬制的阿胶膏等,上面标明保质期。如果过期了最好不要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