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确权”?2021年新规有变,农村房屋这样处理,不用争了

如果把时间往回拉30年,估计没有多少人能想到我们今天的城镇化率会有这么高。数据显示,1990年的城镇化率仅26.41%,目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0%,大量的农村人进入城市工作、买房和生活,由此也促成了城镇住房市场发展的“黄金二十年”,一些县城的房价也从几百元一平米上涨到过万,即便如此,城镇化仍是必然趋势,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预计到2025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5.5%,意味着未来5年还将有超8000万农村人进城落户安家。

农村人之所以源源不断进城,说到底,城里的就业机会多、医疗、教育资源更优质,特别是教育,我们现在30多岁、40多岁的中青年人,很多都是90年代、00年代通过求学进入城市的,现在子女也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即便面对城里的高房价,现在仍旧有不少农村人为了下一代教育,省吃俭用在城里买房。不过,在快速城市化下,则出现了另一种现状:农村年轻人流失,土地荒芜、闲置的情况并不少见。

大家知道,通过这些年的发展,城市的土地已经“寸土寸金”,可开发建设的土地已经非常稀缺,而农村土地的大量闲置显然是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针对此种情况,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张天佐司长在去年表示,我国农村“空心化”现象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提出通过行政的办法和经济措施让剩余人口向“中心村”聚集。其实,说白了,农村也需要“集约化”,抱团式发展,以有利于公共资源配置,但这其中还牵扯到一个问题,在此过程中如何确保农民的权益。

还有一类人的权益也不可忽视。虽说城市生活日新月异,很多人也已经在城里买房定居,但他们的父母还在农村,其中很多老人并不是因为城市生活成本高原因才住乡下的,主要是因为这些年农村发展也不错,仅从家用设施设备来讲,城市里有的,农村也有,重要的是农村空气、环境好,街坊邻居串门也挺有人情味。一些城市户籍子女甚至表示,希望到自己退休的时候还能回到父母的老房子里度假、养老。

那么,以上的需求有实现的可能吗?又如何实现呢?其实,关注过农村发展的人应该知道,国家对此早有谋划,那就是对土地确权,此项工作意义重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曾表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不亚于‘第二次土改’。”不仅可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性,还可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经确权过的土地,权利人可大胆的往里投入、流转和收益。

目前,确权工作已经进行到第7个年头,很多地方已大部分完成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新规显示,2020年将是“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的收官之年。为确保能够按时完成确权,新规中还明确要求加快工作进度,以把受“黑天鹅”事件影响的时间抢回来。在新规下,农村的房屋从2021年起统统“这样”处理,农民朋友和城市子女都应积极配合确权工作,以防大意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首先,确权的条件以及不能确权的处理

依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要求,确权需满足属于集体成员,房屋和宅基地为同一权利人,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户口本和身份证,房屋来源合法、真实和有效,经公示后,其他人无异议。一般经申请、受理、调查、勘测、审核、公示、载入登记簿和发证全流程。

若不能确权的宅基地,正常情况下,将由村集体回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违法建筑,比如临时搭建房屋,在农村保护耕地上建造的房屋等;2.私自开垦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宅基地和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4.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农房以及小产权房;5.存在“一户多宅”情况的,原则上鼓励有偿退出,也可协商在本集体内部转让;6.家庭有多处宅基地,可分户但未分户的,先分户再确权,超标部分不予确权。

此外,对于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以及危房,经确认后由集体回收。一般而言,对于整户已迁入设区市的,不再确权登记,对于家庭部分或整体成员迁入非设区市的,可根据户主意愿进行确权登记。

其次,宅基地的使用要求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都属于国家的,国家拥有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类,城市居民和农民分别可取得使用权,前者一般是有偿的,比如城市购买的商品房其实是已由开发商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后者属于福利性质的,属于无偿的,我们说的农村宅基地就属于后者。

根据宅基地管理法等最新规定显示,宅基地闲置荒废达到两年,将由村集体无偿收回,在此种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消失。所以,有专家说,这次确权很重要,关系到终身或者世世代代与土地的缘分。可行的做法是,不能让宅基地闲置在那里,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最好偶尔回来居住一下,旅行也好,看望亲戚也罢,总之,要让人知道“有主人”,如果房屋有倒塌风险,最好加固修修,因为一旦被鉴定为危房,宅基地也是要被收回的。

最后,房屋的继承要求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新规显示,无论是农村子女,还是城市子女,都可以享有继承农村房屋的权利,只不过,如果一个家庭子女有多个的话,其中在户口簿上的农村子女享有优先继承权,当然,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更没问题,可直接由城市子女继承农村父母的合法房产。

农村房屋继承分两个部分,一是宅基地使用权继承。自然资源部关于“3226建议的答复”显示,新规首次明确了继承房屋时: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跟农村子女一样,城市子女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即可,同时会在登记簿和产证上注明合法继承人相关字样。拿到此证后,便拥有占有、处置房屋等相关权益。

二是房子的继承,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子属于个人私有财产,自然可依规继承,但城市子女继承农村房屋的重点和难点不在于办理继承手续问题,而是长久保持下去的问题。它与农村子女继承的区别在于,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城市子女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一旦房子成了危房,或者自然消失了,如前面所言,集体可收回宅基地,那么,事实上就失去了继承的意义,那如何做呢?

按照最新规定,只要不是大修或者重建,便可无需走相关审批手续,在此原则下,一些有利于房屋稳固的小修小补还是可以的,目的就是让房屋保持长久寿命。还有一些进城子女的做法也是可以借鉴,如果自己暂时没时间回去,可以让村里的邻居帮助照看,即便作为杂物间也好,那样的话,至少可以保证房屋不会受到雨水侵蚀,房屋一般也不会有多大问题。

结语: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其实,农村的土地也越来越值钱,随着新农村的发展,未来农村也会越来越宜居,将是一些城市子女旅居或者养老的选项,退一步讲,即便未来终究没有机会回农村居住,按照规定,只要房屋在,遇到拆迁的话也会获得与当地市场等值的房屋补偿金。当然,也有人说了,并不是为了钱,重要的是有房子在,可留下亲人的“念想”以及自己儿时的记忆,何况,人到老时,都曾有“落叶归根”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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