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 对有案不立“零容忍”
年底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 严格杜绝年底不立案》的要求,上海高院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向全市法院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进一步做好立案诉讼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及时立案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通知要求,全市法院立案庭要依法履职,畅通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邮寄立案、12368热线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统一立案标准,确保当事人通过任何一个渠道,都能享受有品质的立案服务。
同时,全市法院要在确保“服务安全、场所安全、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立案预约工作方式,相应增加预约额度,对于60岁以上老人、残障人士、智能手机操作不便的弱势群体等特殊人员,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人民群众的诉讼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全市法院应大力推进先行调解制度,加强诉源治理,充分运用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加强与各调解组织对接。
《通知》指出,全市法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须服从法院安保安排,自行佩带口罩,配合安检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验证“随申码”(或称“健康码”)信息、填写健康信息申报表等;为保持防控距离,各室内场所限流开放,旁听人员以诉讼参与人的近亲属、律师助理及案件密切相关人员为主,其余人士需要旁听的,视室内场所具体落座情况而定。具备条件的,可以利用其他法庭视频旁听,对已经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案件,鼓励通过互联网旁听。
《通知》强调,全市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自查自纠,协同推进登记立案与审判执行工作,上级法院要对辖区法院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监督指导,对有案不立问题做到“零容忍”,坚持严字当头。
● 关于为老年人提供免预约现场立案诉讼服务的公告
● 法官集体学手语,这是什么操作?结局让人暖心……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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