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无交
成语出处:
《隋书》循吏传·赵轨:“别驾在官,水火不与百姓交,是以不敢以壶酒相送。”
成语释义:
水火,指烹饪之事。谓居官清廉,不取百姓一米一粟。亦作“水米无交”。
近义词:
清正廉明、水米无干、清正廉洁、水米无交
反义词:
贪污腐化、贪赃枉法
人物介绍:
赵轨(生卒年不详),字玄轨,河南洛阳人。隋朝时期循吏,后魏廷尉卿赵肃的儿子。
出身天水赵氏,年少好学,行为检点。北周时期,起家蔡王(宇文兑换)记室,迁卫州治中。隋文帝即位,授齐州别驾,颇有能名,考绩连年第一。入朝为官,配合奇章公牛弘撰定律令格式,历任原州司马、硖州刺史,累迁寿州长史。
晚年回乡,卒于家中,时年六十二。
成语故事:
赵轨为官清廉,有一次,奉诏赴任,马不停蹄,日夜赶路。途中,随从的马跑到田里,糟蹋了农家的庄稼,赵轨便停下马不再赶路,等到天亮,赔偿了农人的损失后才启程离去。赵轨任齐州别驾四年,政绩卓越,因而被隋文帝征召入朝。离别齐州时,父老挥涕以杯水相送,说道:“别驾在此期间清廉如水,水火不与百姓交。所以我们也不敢用酒相送,只请您饮一杯清水以表心意。”
成语感悟:
赵轨不仅注意自身的修养,而且对部下也要求甚严,做到对百姓秋毫无犯。做官者只有以清廉自律,然后才能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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