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专利代理师证书的你,可在哪些地方任职?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哪些专利代理机构需要专利代理师证书?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企业形式
第十条 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
(五) 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公司章程;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五名以上股东;
(五) 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律师事务所
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分支机构
第二十条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办理专利代理业务时间满两年;
(二) 有十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拟设分支机构应当有一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并且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三) 专利代理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分支机构担任负责人;
(四) 设立分支机构前三年内未受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
(五) 设立分支机构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依法按照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其聘用的专利代理师订立劳动合同。专利代理师应当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承办专利代理业务,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但具有律师执业经历或者三年以上专利审查经历的人员除外;在专利代理机构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符合前款所列全部条件之日为执业之日。
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的,应当自执业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备案应当填写备案表并上传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实习评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