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在2年内将终本执行业务做向全国?

在上一篇文章的最后,我提到,成立律所后,我们的八个合伙人一致决定:集体放弃诉讼案件,放弃常年法律顾问,放弃常规的执行案件,只专注于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领域,并致力于在此细分领域实现强大的品牌和创收。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从业务定位、商业模式、团队管理、收入分配、业务流程、业内合作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升级,为打造品牌化律所打造根基。

业务定位:做全国范围内的终本案件

为什么我们要做终本案件?

因为经过几年的积累,我们拥有了做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终本案件,难度大,而市场空间和市场潜力更大。

从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来看,2012~2017年,终本案件数量急剧上升;

从标的额来看,100万以上,甚至5000万~1亿标的的案件数量都相当惊人。

终本案件数量多,标的大,但专注于此领域的竞争对手却较为稀缺。

所以我们认为,只有在全国范围内的执行案件中去选择那些疑难终本且我们通过数据检索、分析、判断有望执行回款的案件,才会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力。

全风险代理的商业模式

我们常说要“站在客户的角度想问题”。

那么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如果让律师介入来推进终本案件,他们首先想到的会是什么?

毋庸置疑,他们想到的必然会是:案件已经进入终本程序了,这时请律师来代理执行,费用高、胜算小,额外增加负担,不划算。

的确,在我们前期接洽客户时,他们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需不需要收取前期费用。

基于终本案件特有的客户心态,我们确定了全风险的代理模式。

即: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执行回款不成功,客户不用承担律师费;如执行回款成功,我们按照回款比例收取较高的代理费。

在这种模式下,我们承担全部的风险,而客户却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所以很快便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全员动态计点与一体化管理模式

想要提升品牌、扩大创收,就必须要有合理、科学的分配和激励机制做支撑。

我们合伙人一开始采用静态计点制,后来升级为全员动态计点制,并且还有案件成功的额外激励。

在这种分配模式和激励机制下,我们的团队成员一直都很稳定,而且收入都远远超过了同行平均水平。

而且,与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不同,我们实行的是完全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律师不需要向所里缴纳任何费用,所有的运营成本均由事务所统一统筹。

这种体制下,我们团队的律师们可以踏踏实实地做业务,没有后顾之忧。

流程化的业务模式

与常规的律师办案模式不同,我们对执行案件进行了流程化设计。

整个办案流程分为“确定执行措施、执行前准备,申请执行,尽职调查,执行方案的实施,谈判和解程序,执行异议复议程序、执行终结”这8大步骤。

每个步骤下面又有更加详细的流程和细节规定,共计24个小点,68个关键要素。

在整个办案进程中,我们时刻跟踪案件进程,全面协同法院采取及时、精准的强制执行措施。

开放式的合作模式

我们之所以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做疑难终本执行案件,靠的就是开放合作的心态。

我们的初心就是把执行案件的收费蛋糕做大,通过和全国各地的资深律师开展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我们的案件分布在全国很多个城市,从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到七线小县城都有涉足。

所以未来我们也希望在执行案件合作领域以类似“城市合伙人”的模式,与全国律师展开以下三个维度的深度合作。

案源合作

我们有一个案件曾和北京一家著名的律所合作,案件的当事人是一家知名央企,案件标的达6000多万。

该律所当时跟当事人签的合同按照一般风险比例收费,律师费倒也可观。但当时这家律所代理的执行已经进入终本程序了,所以对他们而言,律师费其实是空头支票。

我们通过检索发现,这个案件有优质线索,我们有很大的信心可以执行到位。

于是,我们通过这家律所和客户谈判,把6000多万的执行金额区分出本金和利息,分别与客户进行价格谈判。最终在多轮谈判后,按降低本金部分收费、提高利息部分收费的方式进行代理。

这样整体算下来,律师费提高了近3倍,我们和这家律所签了合作协议,共同分工合作办理这个案件。

通过这次合作,这家律所的律师费收益最终还超过了原有的收费金额,双方实现了利益共赢。

共同协调执行法院,推进既定的执行方案

我们经常与全国各地的法院打交道,需要推动法院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在我们办理的很多案件中,当地的合作律师都在中间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执行案件的财产线索和执行方案都具有很强的时效性,需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执行措施,这对异地案件就很不利。

而通过和当地律师的合作,我们就可以第一时间协调执行法院采取精准的强制执行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住被执行人的财产,避免浪费优质线索和贻误时机。

协作处理执行异议及复议

同样地,执行行为异议、复议等异议程序的处理也非常讲究效率,稍晚一点,前期努力取得的执行成果就可能会前功尽弃。

我们和当地律师的合作一方面能减少舟车劳顿,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效率,缩短案程,更加高效地帮助客户顺利执行到位。

围绕“做全国范围内的终本案件”的业务定位,我们的合伙人做出的商业模式、管理分配、业务模式、合作模式等创新升级初见成效。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业务遍布全国大多数的省份和城市,全国已有42家律师事务所和我们开展了良好的案件合作关系。

做全国范围内的终本案件,不仅仅是能做,更重要的是做好。我们希望在实现自身创收的同时,与全国范围内的律所、律师开展合作,实现我们与合作律师以及当事人的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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