谶言成真,洪秀全祖居偃旗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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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生前称“天王”的洪秀全,死后逃脱不了“寇”的结局。
如同顺水剑的含义一样,洪氏终生摆脱不了为匪为盗的桎梏。其何以沉沦为寇?《清史稿》评曰:
“秀全……唯初起必讬言上帝,设会传教,假'天父’之号,应'红羊’之谶,名不正则言不顺,世多疑之;而攻城略地,杀戮太过,又严种族之见,人心不属。此其所以败欤?”
图穷匕首见,此话虽有贬抑之嫌,但与洪氏祖居前砂意义相仿。只破不立,或破有余而立不足,令洪秀全言行不一,有始无终。
鹅地结作的梅魁第前,一塘聚气,是为穴之证。发源于石坑箭竹顶的琴江,又名龙虎水,于龙右自东向西流至屋前,左纳随龙一山溪水,在左旗、右剑的列峙下往西北出流。
梅魁第地势以高临卑,明堂倾跌,水亦前泻,湍急有声。约1.5公里,琴江至石坑镇后,才在鼓山的有力截击下,折东北而去,于梅西丰田合溪里汇入程江。
琴江(又名龙虎水)
梅县主要河流,具有山溪水易涨易退的特点。元辰水走,梅魁第的这一风水弊病,将屋前一塘聚气的能量顿时化为乌有。
顺水局,令洪氏发迟,逾400年不见富贵。龙虎砂旗、剑离乡,与祖山幡形分张离散一致,蔡元定所断“离乡打劫”,恰与洪氏发展相合。(清)光绪《嘉应州志》载明:明末巡抚程珣,于清初“携眷属遁至石坑洪氏家,久之,去,过平远西山,群盗聚劫”。
梅魁第砂飞水走,但鹅形真切,贵贱参杂,可算中上之地。假以时日,待背井离乡、盗劫等凶应一一应验之后,就该还洪氏一个鹅地富贵了。反言之,不经此劫难,不反复迁徙,远离家乡,洪氏莫想富贵。
梅魁第前景开阔,对面群山仿佛一群战马在奔腾。洪氏先祖认定,这种左旗、右剑、中间鼓的地形,会出将帅人才。确也如此,正前鼓山之后,一列山脉横过,虽借列为朝,形态飘忽,但也存在这种可能。
洪秀全祖居朝山
旗山拖曳不利科举,但旗鼓连绵,却是异常的扎实。幡幢起祖,兼旗、鼓、剑三样前砂,木火大旺,有力地为梅魁第鹅地升格。本属富厚之地,遂贵显有望,给洪氏带来深远影响。以至于多年之后,洪秀全起家发迹靠的便是教会。他与生俱来的号召力主要通过贴近民众教会的途径得以体现。
左旗倒下去,右剑拔出来,偃旗出剑。左右之反差,势成互补,风水意味深长。洪秀全的人生就是这样,科举接连失败,激发他誓要“自己开科取士”,而历史偏偏就给予他这种变现的机会。
在数百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作为幡幢圣地,铁山嶂其高之最,犹如一面旗帜,光耀南天。但仅凭祖上铁山嶂一幢秀鹅地,无大贵之地补应之,出将帅、“太平天子”,则实不够。是什么新的因素加入,改变了这一状况,给风水预期插上了理想的翅膀呢?
(待续,本文选自桐源居士著作《千年堪舆——二龙争珠》第四章“刀劈芙蓉”一节。)
作者丨桐源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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