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诗的原理四十七
四十七、怎样看滥用知识
“不按常理出牌”,就是指不遵循一定的事理出牌。事理即道理,原理,代表事物总的规律,是事物本质属性,这属于大是大非问题,也就是应有的常理、常识。
事理,常理、常识,不论怎么称呼,都是对事物本来面目和本来规律的代名词,例如特点、性质、规律、规矩、规范、规则、原则等。理是指事物本来的样子,藏着内部所有运动信息,故不指掩盖在外面的表面现象,而指深隐其内的矛盾联 系。
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就知道,客观规律使然下,不明事理便无以做事,而明事理也非一成不变,那么“不按常理出牌”,无疑属于怎样处理原则与灵活的问题,是如何在原则内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问题,完全可以理解成不按一般成见常俗出牌。
这显然不指打破原则,更不指故意逾越原则,当然事情总可一分为二和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事实上该打破原则的事情屡见不鲜,纵然如此,仍不能脱离事理的范畴。
也就是说,即使有打破原则的情形出现,也是为了打破不合理的原则,并重新建立合理的原则,这是一个“不破不立”的道理,绝不意味从此就没了原则。
相反的是,由于主观膨胀并非意在破旧立新,而意在满足以自我为中心的欲望,是把以各种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为代表的主观主义为实质的,这实际藐视的正是事理,结果所导致的就是对各种原则、规则和道理的排斥,也就让“不按常理出牌”这个说法,在事实上完全与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割裂了开来,成了“打擦边球”、“钻空子”和为所欲为的代名词,这种情形已然无关于正确理解知识,而是对知识的滥用。
通常来看,这虽然可认为是对知识,有如何认识、如何对待、如何理解方面的问题,所谓“事理不明”,于是便可带出如何实际运用和怎样把握的问题,然而这未必是根源,尚不能揭示出问题的本质,本质还是人出了问题,无非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无知。
任何对知识的滥用,因为不在规律上,也就不啻为用死的知识,包括用不是知识的伪知识,按个人主观操弄着玩,实际是游戏性质。既然是游戏性质,那么规则是不是由人来定?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这种情况,有可能是故意为之,所谓“揣着明白装糊涂”,也有可能是由于认识、对待、理解等环节确实出了问题,而无法摆脱按主观行事,如牵强附会、断章取义、强词夺理等,但不管怎样,都改变不了知识在手里是死的这一不可辨驳的事实,也改变不了不懂得原理和道理这一愚昧无知的主观实质。
不要以为,人能够玩弄知识就是对知识的活用,实际是,活用是对知识充分尊重下的运用,包括对内涵,如意义、作用、功能、用途、价值等的,尽量客观地挖掘和认识。
也就是说,知识再怎么拿来滥用,或曰奴用,都从道理上讲,是相对于规律而缺乏活性的,哪怕似是而非,也称不上活用知识,自然更称不上对知识的把握,这也包括以扭曲的方式,变着花样地来阉割知识,所以要想改变对知识的滥用,永远意味是人应该改变的问题,只有人改变了,一切才好解决。
换言之,正是由于少了对知识来龙去脉的探寻和运用,也就少了真正明事理的一个过程,知识再多也是貌似的,反过来貌似的知识又因远离原理和道理的缘故,则不得不与事理脱离关系,必然又因为缺乏解决问题的用场,而没了相应针对性训练和修养,便注定总是匮乏活性的,这时一切知识就不得不随之处于死的杂乱无章的状态。
毋庸置疑,恰恰是这种情形才给了滥用知识以机会。试问,假如一个人总能客观对待知识,他还会否跑到原则之外去耍弄知识?应该讲,滥用知识也是一种“脑筋不够用”的表现,所以不得不用小聪明来耍弄知识以便为自己服务。
滥用知识,实际就是这样的一种“天桥把式”现象,不管哪种程度明不明事理,都一样地除了夸夸其谈而让人有无穷无尽不不着边际的想法,并冒出这样那样的观点而利于纸上谈兵以外,便不会有任何实际作用。
究其根源,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形,还是因为知识在这样的人脑袋里,要么如同散沙一样,因缺乏事理联 系而时刻随风骤起,要么黯淡下来因害怕联 系,而惰性十足地“间或一轮”,这不从主观上找症结是不行的。
这提示了,即使再怎么把无端想法看成有创造力,无根就还是无根,注定其想法之后一切真实的创造力终难以呈现,逃不掉以一次次的观点重复为能事,自然就不可能有靠得住的本领,更谈不上通过合理的认识、对待、理解这样的过程,来达到明白事理,进而对知识进行活的运用和把握。
从知识运用的活性程度观察,这提示了,喜爱冒观点和麻木不仁都是相对于抱着死的知识而表现出的两个极端现象,二者都因不具有深入的作为,虽各有所侧重地以虚荣浮躁和懒惰为特点,且是一部分根源,但二者有着高度的同质性,同样守着共有的一个祖宗,即犯了过度主观而无以活用知识。
这进一步提示了,让知识活起来,改变不合理的主观是不可忽视的一方面,而客观上坚持以实践为准绳,学着把知识放在原理和道理上来拷问,也不啻为把虚荣浅浮和麻木不仁共同解救出来的一把万 能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