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取证的技巧
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今天,就与小律一起探讨一下有关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问题。
1、录音时间和地点
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因为越早进行录音,被取证的对象就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案件事实。所以说,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而在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利自身的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
此外,地点也非常重要,为了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
2、录音器材
录音工具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比如采访机、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MP3都是不错的选择。另外,电话通话录音一般不如现场录音的效果好。因为当电话谈话出现分歧时,被取证对象如果不想继续的话,可能会把电话挂断,而在当面谈话时,即使出现一些争论也能够继续。
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好希望取证的事项,通俗来讲就是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至于是否要事先约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直接上门更容易获得“攻其不备”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况。
4、谈话方式
既然是未经对方允许的录音,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被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如果是认识的人,更需要注意。
(1)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
(2)注意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
(3)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4)着眼于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不要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
(5)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说到要点即可。
5、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
在开展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经过公证,可以大大提高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度。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