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草木》这首歌的女子后来怎么样了?

《人非草木》这首歌由歌手吴雨霏2012年推出的一首作品。

作曲:杨淽   填词:林夕 演唱:吴雨霏

这首歌 名叫做《人非草木》,是借用“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这句彦语来描述一个女子对前度男友未曾忘记的故事。

歌曲开头是这样唱的:

“还未戒掉 他留下给我 那动魄惊心

还未成熟得当有过便无憾

宁为他跌进红尘 做个有痛觉的人
为那春色般眼神 愿意比枯草敏感
还未放下 只能拾起 领教我的贪痴
还未麻木得吃够了便无事”

他曾经给的爱是那么的那动魄惊心!即使已经和他分开,也让她久久的不能忘怀。她的心志还没有成熟到:“不在呼天长地久,只在呼曾经拥有”的地步。

还没到“没有他地球也能照样转”的地步。还是时时刻刻的想念着他,心痛又无可奈何。

“明白醒觉有定时

但放肆够也不迟,

在我升仙得救前 糊涂一次”

对于这个女子来说,她的这种心态确实是糊涂的而茅盾的。

而她自己心里清楚,这段感情真的已经过去了,不可能再挽回来的,是时候对他死心了。

但是她就是无法做到,歌里说除非是到了升仙的那一天,才能做得到把他忘记。这是死心之前的幻想。所以死心之前总是纠结,怀念,甚至是还爱着他的。

“还未瞑目 只能望穿我 那固执的心
还未曾悟出错过也是缘份
迟或早变过路人 为了好客太伤神”

其实错了也是一种缘分。她也明白,缘分尽了,不管以前有多么相爱,也已经变成陌路人。

如果要对前度死心,或者是把他忘记,就看看能不能符合张小娴所说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要有足够长的时间,或者是能够再恋爱一次,而且这个恋爱的对象有足够优秀,而且对她比前度男友好一百倍。这样她才能够很快的忘掉失恋的痛苦。

张小娴说:“要是时间和新欢也不能让你忘记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个: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显然,歌曲中的女子还没有达到时间够长,新欢够好的条件。也就是说,时间不够久,还有她可能还没有新欢。或是有新欢,但是不够好。所以她只能够选择怀念让自己人心心念念放不下的前度男友。

一边欠自己放弃,一边又舍不得放弃。这是种很矛盾的状态。这种状态说明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因为她的前度是她的男神,所以对这个前度除了爱之外,还有崇拜,而崇拜是最致命的东西,会让她永远记住他。

第二个问题是这个女子应该是自己说错了话,或是做了让前度不高兴的事情,给男友度抛弃的。

因为他是她的男神,所以她不可能主动放弃他的,因为她太爱他了,可见给他抛弃,是个多么致命的打击!

所以她也是非常的不甘心。但是,别人爱不爱你,是无法控制和免强的,又有什么办法呢。

第三个体问题是这个女子在受到给抛弃的打击之后,已经失去了理智,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崩溃了,精神恍惚快成分裂的状态。

比如歌曲中唱到的

“在我血肉之躯有爱的根据,

回头就算认错 还好错得很对》”

她明知道自己是做错了的,但是她偏偏是不认错,她还安慰自己,硬是要把这种错误想成是正确的,还自嘲的说自己很好,错得很对。

这首歌里除了要表达人非草木之外,还有一层意是说,人并非草木,人还是动物的一种。既然是动物肯定是有兽性的,当失失去控制时,兽性就会出来。兽性是没有理智的,所以会把错的当成是对的来安慰自己。

这是一个很悲催的爱情故事。

张爱玲说“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这个女子的爱情,就算是开出花来,也会给不爱她的人一脚给踩死的。

张小娴说:

 “ 想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就要让他知道,你随时可以离开他。

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都只因为放不下一个人。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时,我们爱着的不是现实里的那个人,而是回忆里的他。

 听话的男人不用管,不听话的男人,要管也管不到;对你好的男人不用管,对你不好的男人,不会让你管;爱你的男人不用管,不爱你的,轮不到你管。

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宁可高傲地发霉,也不卑微地恋爱。

 其实不管你爱过多少人,不管你爱得多么痛苦或快乐,到最后,你不是学会了怎样去爱,而是学会了,怎样去爱自己。

 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方法永远只有一个:时间和新欢。要是时间和新欢也不能让你忘记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个: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爱对一个人,人生就等于做对了大部分的事情。

所以,孩子,不要一错再错,错了就及时改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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